|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泰安技师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 5月 13 日以后出生);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 9:00-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