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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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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6: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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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附:《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
报名方式:1、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应聘报名,请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院公开招聘电子邮箱:rsc@njci.cn,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姓名。
2、邮寄报名,邮寄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为211188。
3、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报名确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②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应聘人员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设置和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在校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在1:5的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面试;②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及现场问答)。
(一)面试。面试按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该项成绩计入总分,占3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①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②电话、③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及现场问答,具体时间及试讲内容另行通知,该项成绩计入总分,占70%)。
拟聘用人员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考试成绩,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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