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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学校)招聘2011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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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6 10: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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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2006〕50号)以及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的精神,结合我局直属中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我校定于2011年7月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从教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根据中小学学校编制核定工作的要求和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需要,在毕业生招聘工作中采取激励竞争机制,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二、桂林市中山中学招聘岗位
1.出纳1人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会计证。
(二)报名条件要求
1.专业对口或相近(以毕业证为准),具有与应聘岗位一致的资格证;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心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9 — 21日上午12:00前。
    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逾期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桂林市中山中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26955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学校招聘岗位及其条件选定应聘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桂林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学校)招聘2011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时和其他有关材料一起送交招聘学校。
2.不接受已落实工作岗位或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验原件,交复印件);
   2.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3.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该生在该校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证明或综合考评等次;
   4. 与应聘岗位有关、证明其能力素质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会计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证、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等)、荣誉证书等(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招聘面试考核程序
   (一)学校考核
1.招聘学校择优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招聘学校严格按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要求做好报名工作,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即告知毕业生结果)。根据毕业生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在校成绩和表现情况、所获荣誉奖项、专业特长等情况择优确定入闱面试考核人选(每个岗位不足3人报名的需报市教育局研究确定是否进行考核)。同时告知未入闱面试考核的毕业生并做好解释工作。
   2.招聘学校组织对入闱毕业生进行考核。报名结束后, 7月21日下午学校组织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会计(校级6人加会计1人)等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名单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通知入闱毕业生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
3.学校考核的内容和形式:
主要考查毕业生应聘岗位所必备的学科知识与技能、毕业生综合素质、专业特长、情感态度、师德修养等。
学校考核的方式为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考生提前30分钟用抽签方式确定考核面试顺序,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等,学校考核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具体考核方案由学校研究确定,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学校考核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4.学校上报考核进入复试考核人选。在2011年7 月21日前下午18:00前,学校按学科岗位需求数量1:2的比例将进入复试考核人选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由市教育局审核、组织面试后,按1:1比例择优报送市人社局,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面试考核。
(二)市人社局组织复试考核
1.由市人社局按规定组织进入复试考核人选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形式等相关事项按人社局的具体要求进行。
(三)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程序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1.根据市人社局组织复试考核的结果,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2.报送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等,各方面条件合格者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等。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并通报该生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
2.学校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凡与招聘负责人、考核组人员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3. 学校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发现并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中山中学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3-2826955(办公室)。

附:1.桂林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学校)招聘2011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桂林市中山中学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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