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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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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10: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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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努力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完善学院选人用人机制;为解决我院教师、实验员等短缺尤其是紧缺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9〕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1〕88号)及《关于下达2011年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1〕10号)等文件并结合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人才充实职工队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学院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
    (五)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毕业派遣条件的毕业学生(不包括对口升学本科学生)。在读毕业生及成人教育学历的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信息发布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我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时间安排
    2011年7月至9月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8月10日
    3、报名地点:汾阳学院
    4、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5、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填《报名表》的视同本人填写。
    6、咨询电话:0358-7222707  7235010
    (四)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总分100分)。教学科研一线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时事政治、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专业知识内容:学科基本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2)笔试为闭卷考试,3小时,时间为2011年9月18日上午9:00-12:00时。
    (3)报考岗位不达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笔试,同时取消招聘名额(博士生除外)。对于特殊专业和紧缺岗位不达1:3比例的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可安排笔试。
    (4)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2、复审
    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及格线以上笔试成绩人员不达1:3比例的须报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名单将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院内宣传栏张帖和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进行讲课和答辩,时间为10-15分钟。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时间:2011年9月25日    地点: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达1:3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其总成绩须高于75分)。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 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的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注重工作实绩。
    (八)拟录人员公示
    通过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同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拟录人员名单,在山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报批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及省人社厅审批。
    (十)办理聘用手续
    据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一)学院成立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其余院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成员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各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具体组织实施本年度的公开招聘工作。
    (二)学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并接受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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