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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宁乡市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1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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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7 15: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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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编委批准同意,2019年秋季学期,我县城区部分学校使用编制73名,专项用于从县内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相关专业人员。现就教师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

独秀初中10名,振宁学校初中部10名、小学部10名,独秀小学10名,星拱小学20名,振宁幼儿园12名,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1名。具体选调岗位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均可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报考初中各岗位的,其所持教师资格证书标明的任教学科应与选调学科一致,学段须是初中及以上;报考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其所持教师资格证书标明的任教学科应与选调学科一致,学段须是小学及以上;报考幼儿教育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青少年心理咨询岗位的,须持有二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证书。

现任高学段教师可以报考低学段选调岗位,现任低学段教师不得报考高学段选调岗位。

2.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截至2019年9月,在我县在编在岗连续任教满3年(2016年9月及以前在我县开始任教至今),且近两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申请及学校审查。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报考的教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村小必须中心学校同意),同时填写《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个人书面申请和《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统一由所在学校于8月12日以前报县教育局人事科(不受理个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县级资格复核。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核。报考人员报名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等资格。报考同一岗位学科的人数必须大于选调人数,否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四、选调方式

采用笔试和政策加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报名参加初中教师选调人员,考报考学科的高中和初中专业知识;报名参加小学教师选调人员,考报考学科的初中和小学专业知识;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选调人员,考幼儿教育相关知识;报名参加青少年心理咨询师选调人员,考心理学和心理咨询方面的专业知识。不考实验操作和外语听力。各科试卷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在县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2.政策加分。为较全面反映参考教师的业务素质,突出教育教学能力,符合下列条件者,给予政策加分:

⑴本人获“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称号:省级10分,市级6分,县级3分。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⑵本人获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6分,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3分,市级“骨干教师”2分,县级“骨干教师”1分。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⑶本人获学科优质课大赛奖(必须为通过现场课堂教学评选或竞赛形式获奖的):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省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1分。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上述⑴—⑶项政策加分分值累计计算,但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为体现对招聘岗位的专业性要求,突出本学科课堂教学能力,上述“教坛新星”(“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本学科优质课大赛”获奖等项,与本次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方可加分。此外,“教坛新秀”不等同于“教学能手”,不符合本次加分条件。加分情况在县教育局网站公示。

3.选调成绩计算方法:选调成绩=笔试得分+政策加分得分。选调成绩将在县教育局网站适时公布。

五、选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选调岗位名额,依据选调成绩高低,等额确定拟调教师人选名单,并在县教育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人选的,依据选调成绩确认调入人员。同一岗位有多所学校选调的,按照高分优先择岗原则,确定选调人员具体任教学校。对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按该岗位选调成绩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如最后一名选调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本县农村学校服务年限长的优先;学历高的优先;近十年来受综合表彰(指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的表彰)优先;同是受综合表彰的,层次高的优先;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次多的优先。

选调教师名单适时公告,8月底前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有关手续。

六、有关事宜

1.凡涉及报考条件、政策加分和优先原则等有关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证书和文件等,均为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须所在学校加盖公章),限学校集中报送材料时提供,逾期提供无效。

2.调入教师凡涉及到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按县人社部门有关文件和调入学校的规定执行。

公开选调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怀宁县教育局 4611408

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611165

中共怀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4612370

监督电话:4611410

点击下载>>>

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怀宁县教育局 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怀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原标题: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hhn.gov.cn/plus/view.php?aid=2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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