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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锦屏县教育系统2019年招聘59名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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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3 09: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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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县教育系统2019年计划面向全县范围内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性质
1.招聘岗位: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工勤人员、安保人员。
2.岗位性质: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全县中小学(园)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59名,其中食堂工勤人员38名、保安人员21名。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锦屏县户籍人员。
2.根据岗位属地,教学点面向本乡镇户籍(或县内户籍长期居住在本乡镇的),其他学校(园)面向全县范围内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对学生有爱心,热爱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心理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2.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与各类邪教组织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重大疾病,无其他生理缺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2月30日及以前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保安人员原则为男性,身高1.60米及以上;应聘食堂工勤人员男女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报名、资格审查
1、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公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
用依次进行。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至1月9日。
(2)报名地点: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电话:7222102
(3)报名要求:(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2)报名表一份;(3)蓝底免冠1寸彩色近照3张;(4)应聘教学点岗位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相符合的须提供居住地房产证复印件(或村居委出具的证明)。
(4)资格审查: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程序。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形象气质、仪容仪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保卫、宿舍管理、卫生常识等。
4.面试分值: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面试范围:
(1)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需求数的,面试合格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2)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未被录用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由本人自愿选择可调整到其他缺额岗位。
6.面试加分:原民办代课人员代课时间每满1年加0.3分,计入面试成绩。
7.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未位并列的,根据学历、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由招聘领导小组择优进入下一环节(原民办代课人员、原学校聘用工勤人员、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面试结束,将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进行公示。
七、体检
1.时间:2019年1月3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人员范围:按招聘计划数和综合成绩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4.体检标准:按办理健康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八、考核
1.时间:2019年2月15日前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胜任岗位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精神病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还需要进一步核实入围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考核工作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其岗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到岗时间
经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经公示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聘用:经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报考岗位安排到相关学校(园)工作,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2.到岗时间:2019年2月28日前
3.食宿问题由聘用人员自行解决。
十、工资待遇
保安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食堂工勤人员每人每月1800元,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岗位管理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工勤人员、保安人员实行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签订续聘手续;经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十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教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招聘工作。
2.严格审核程序。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不得擅自扩大报名的对象和范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条件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执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对招聘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严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本方案由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812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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