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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吴中区2018年11月招聘30名事业单位编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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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4 10: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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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储备,经研究,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选聘30名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次选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双一流”建设高校专业化青年人才选聘岗位简介表》。
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1月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户籍不限;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聘用)资格。
7.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选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
0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2)网上报名程序:报名者登陆http://online.szwzedu.cn/zpbm/?id=12
按提示完成注册、报名和资料上传。开放时段为当天9:00~21: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确认申报后,自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奖、表彰情况需填写完整,并提供证书备查。
02
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14:00—16:30,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霍英东体育中心二楼;
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14:00—16:30,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9:00—11:30,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
(2)现场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校级以上奖励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3)现场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携带信息填写完整并加贴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的《报名登记表》2份,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选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初审。所有到现场报名的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
应条件所限,当天未能赶到现场的人员,必须在完成网上报名的同时,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吴中区教育局人事科,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98号B幢1009室。邮编:215104,联系电话:0512-67081181。
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进入面试环节。如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选聘数5倍的,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分高低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满岗位选聘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吴中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为苏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资格复审的第二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来苏州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的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
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对象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online.szwz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县(区)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一调配和教师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吴中区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面试补贴交通住宿费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储备,经研究,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选聘30名2019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次选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双一流”建设高校专业化青年人才选聘岗位简介表》。
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1月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户籍不限;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聘用)资格。
7.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选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
0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2)网上报名程序:报名者登陆http://online.szwzedu.cn/zpbm/?id=12
按提示完成注册、报名和资料上传。开放时段为当天9:00~21: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确认申报后,自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奖、表彰情况需填写完整,并提供证书备查。
02
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14:00—16:30,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霍英东体育中心二楼;
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14:00—16:30,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9:00—11:30,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厅。
(2)现场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校级以上奖励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3)现场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携带信息填写完整并加贴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的《报名登记表》2份,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选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初审。所有到现场报名的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
应条件所限,当天未能赶到现场的人员,必须在完成网上报名的同时,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吴中区教育局人事科,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98号B幢1009室。邮编:215104,联系电话:0512-67081181。
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进入面试环节。如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选聘数5倍的,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分高低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满岗位选聘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吴中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为苏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资格复审的第二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来苏州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的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
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对象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online.szwzedu.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县(区)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一调配和教师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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