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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人公告(第九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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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2 16: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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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资格复核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8日

报名方式:请于2018年10月28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2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及个人简历发至zhaopin@njcit.cn, 请在邮件名称中注明“姓名+应聘艺术设计类专任教师”字样,应聘者以收到邮件回复视为邮件报名成功,未按照要求发送邮件,造成报名未成功,后果自行承担。

(二)报名注意事项、缴费及资格审查

1.招聘部门根据考生填报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结果,考生可通过邮箱查询自己的初审结果。考生须保证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本次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为1:3。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于10月29日24点前缴纳考试费,未通过初审的考生自行缴费,不予办理退款,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后招聘部门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以及各环节测试。

2.应聘人员在所有环节测试前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

(2)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见附件2);

(4)本职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各环节考核资格。

三、考核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报名缴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学院各招聘部门将以短信、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试人员各环节测试要求,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试讲面试(含专业加试)。分别按60%和40%比例计入总成绩。

试讲:按照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操作水平。

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官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试讲后根据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合格人数不满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按照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官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核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可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政策咨询电话:025-85842258

联系人:冯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5842097

联系人:宣老师

网址:http://www.njcit.cn

原标题: 2018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第九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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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表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19日

来源:http://www.njcit.cn/6b/03/c11a9293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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