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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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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9 09: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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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平谷区教育系统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谷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共涉及8个岗位,招聘教师9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户口要求: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六)年龄要求:
1.本科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27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北京市公办中、小学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且同时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现在编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教师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
2.有符合条件的且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2018年10月25日之前,必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八)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2018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2018年10月12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可登录平谷网上报考系统(http://renshi.bjpg.gov.cn/)进行申报。10月23日上午9:00后,考生可到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招聘单位相关人员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
(二)考试
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由区人力社保局委托北京双高国际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命题,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平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可到平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
由于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5)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平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6)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三)考核、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区人保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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