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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江夏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政府购买服务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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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3 11: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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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中小学2018年招聘合同制教师140名。根据《武汉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2018年招聘合同制教师140人,其中,职校2人、初中14人、小学12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所报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下同)或持有所报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参加招聘的毕业生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有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武汉市江夏区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毕业年度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72日,在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18739007712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考生注意留存。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7312007717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通过网上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7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通过的考生请务必打印《武汉市江夏区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以备后期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取消,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免笔试资格认定
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可免笔试。免笔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时间为:79日至7109:00-17:00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27-81820014。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四)网上确认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在7412007824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确认及缴费。未按时进行确认及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应聘人员应于7129007148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使用此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七)资格复审
20187月中下旬将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资料以通知为准)。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2018年江夏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八)面试
1.时间及地点:84,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4.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核、体检阶段。其中,进入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即不具备竞争性的岗位),该岗位的考生集中面试分数必须达到同一考室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5.面试成绩的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办法。
(九)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所招聘岗位有免笔试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按照面试成绩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十)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十一)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经报上级各部门批准后,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2018815日前完成体检和考核后,按照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就业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办理人事代理就业手续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书、辞职批复等。
五、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
1.合同制教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按人事代理、合同聘用方式共同管理。合同制教师被正式录用后,区人社部门负责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负责管理人事档案、档案工资调整、认定身份工龄、办理流动手续等与人事管理工作相关的服务。区教育局负责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负责合同聘用教师工资发放、岗位聘用、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选表彰等日常工作管理;
2.合同制教师由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终止劳务关系自动解除;
3.合同制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可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合同制教师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需解除聘用合同。
4.合同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辞职或被学校辞退后,区教育局须报区编办、区人社、区财政部门备案。
六、合同制教师待遇
1.合同制教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工资定额制(按人均7.5万元/年标准核定),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其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标准按6.3万元/人*年标准核定(含“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实行按月发放;其奖励性工资按1.2万元/人*年标准核定,由用人学校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年度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学校制定。
2.合同制教师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学校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险”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合同制教师工资总额中代为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缴。
3.探索建立合同制教师正常的工资调整和绩效奖励工资调整机制,具体调整办法由区人社局根据相关政策制定。
4.建立区级合同制骨干教师评选机制,每年由区教育局按全区合同制教师总数的10%比例评选区级合同制骨干教师,对于评选的区级合同制骨干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纳入财政预算),具体评选办法由区教育局制定。
七、补充说明
(一)本次招聘相关工作进程及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人事考试网。
(二)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三)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未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5.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7911283;政策咨询电话:027-81820014;技术咨询电话027-82639495
7.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江夏区人社局和江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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