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法律执业资格A证者专业不限);能进行熟练的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资格。 2.1988年1月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政治素质良好,思想品德优秀,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7月30日下午18时止。 2.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者如实填写《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院仲裁秘书报名表》(见附件),附带提供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于2018年7月30日下午18:00时前报送至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院(传真或扫描件也可),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沈平现;联系电话:43712278;传真:43712295; 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北环二路东段1号党政办公中心402-2。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报送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对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对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谈和考察。 (三)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面谈和考察情况及本人意愿确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院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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