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户籍新政下我区小学教师缺员情况,现委托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碑林区教育局对招聘过程全程指导监督。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愿为学校发展和教学研究做出贡献;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26日 咨询电话:029-8365836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者需填写《碑林区教育系统外聘教师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凡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根据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数量,适时安排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结束后,按考生应聘岗位进行分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亲笔签名的《碑林区教育系统外聘教师情况登记表》,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碑林区教育局全程参与,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与管理 本次招聘的碑林区教育系统外聘教师实行劳务派遣制,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碑林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纳入用人学校的常规管理,依据学校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 根据工作需要,所招聘人员实行优胜劣汰,合同期内执行考核制度。对于合同期内认真负责、爱岗敬业、表现良好,经考核能够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在合同期满后经由劳务派遣机构续签合同,继续使用;对于合同期内存在不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心差,表现欠佳,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况的人员,不再续签合同或者解聘。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2450元/月;试用期满继续使用的人员30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备注:每月工资以实际考核为准。 附件1:《2018年碑林区教育系统外聘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及条件》 附件2:《碑林区教育系统外聘教师情况登记表》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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