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竞技体育事业发展,加强竞技体育教练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竞技教练员6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练员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招聘专业:田径教练员2名,射击、排球、摔跤、篮球教练员各1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其他属于法律法规不能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8日至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诸暨市体育局竞训科,地址:诸暨市东一路39号,联系电话:0575—87283905、89095283,联系人:魏科长 四、报名时携带的相关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体育竞赛获奖证书、相关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上述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诸暨市体育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十、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考生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2、新聘用教练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不得调动,大专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3、招聘工作接受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诸暨市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4、为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575—87283906; 诸暨市体育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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