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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口县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35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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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 09: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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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提高教师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城口县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
6.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认证;
7.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取得;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已与城口县公办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读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简章》的所有内容,并按《简章》要求的“招聘的条件和范围”,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考。报考时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cq.gov.cn)进入“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个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5月18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8年5月19日18: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每科50元),确认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5月24日9:00起至5月26日0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因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的,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定递减岗位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放宽开考比例。
2.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测试》。
4.笔试时间定为2018年5月26日,地点:城口中学(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2018年5月28日前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cq.gov.cn)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28日—29日。
地点:城口县教育委员会5楼会议室(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56号,咨询电话:023-59223728)。
本次招聘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按1:2的面试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若某一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他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最低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往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重庆市城口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6)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应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经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重庆市城口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5)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6)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的是:城口县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服务期内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均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4)。
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由本人参加,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同意后方可委托参加。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cq.gov.cn)进行公示。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5月31日8:30开始,地点:城口中学。
1.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准备时间为40分钟,现场讲课时间为20分钟(其中讲课15分钟,回答提问5分钟)。其中:音乐体育、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现场讲课和专业技能实作考核。
2.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音乐、体育、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现场讲课占70%,专业技能实作占30%),面试总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面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且不低于同一面试组其他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最低成绩的,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总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总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面试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cq.gov.cn)进行公示。
六、选岗、体检和考察
(一)选岗
按照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由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单位的顺序。考生选择招聘单位后,若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实行1:1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考生笔试总成绩高者、执(职)业资格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确定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各具体招聘单位于体检前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cq.gov.cn)进行公布。
(二)体检。
体检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接到体检合格通知后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城口县教委人事科402室进行资格复审,2018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邮寄到城口县教委档案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城口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并提交个人档案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公示等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相关事宜,均在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cq.gov.cn)发布,届时不再另行通知。若考生不能准时到达规定地点参加此次公招相应事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请考生时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示(公告)信息。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k.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认证,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在城口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除简章规定环节可缺额递补外,其它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他要求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城口县教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59225936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023-59223728
联系人:熊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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