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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2018年考核招聘25名硕士研究生、应届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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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8 14: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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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巫山县教育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2018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硕士研究生、免费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2018应届免费师范生),共招聘25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信息详见《重庆市巫山县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2018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情况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胜任招聘岗位需要的相关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已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2018年1月30日以前将申报材料上传巫山县教委人事科电子邮箱(cqwsxjwrsk123@163.com)。报名时,要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招聘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重庆市巫山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405号教委办公楼713室)。报名时间:2018年1月31日以前。
3.双选会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月6日(星期六)9:00-12:00,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北碚区天生路2号)第8教学楼。
(二)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
2.本人自荐书1份(含学校推荐书、在校学习学科成绩表或证明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3.1寸免冠照片2张。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查验)。
5.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收取)。
(三)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的人员持相关资料到巫山县教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至1月31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报名和“双选会”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工作组在现场进行审核,审核的时间、地点与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3.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复审。
四、考核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县教委和用人
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等综合素质。考核的时间、地点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并于2018年7月30日以前再次进行复核审查。
考核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根据《简章》和《一览表》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考核招聘面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该比例的,其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方能进入体检。如招聘岗位名额没有录满,在各单位招聘总数内,招聘对象、学科可以相互调剂。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巫山县人社局、巫山县教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凡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体检
拟聘人员根据通知报到后,统一参加体检。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山县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工资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凡被聘用的2018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一套。
本简章由重庆市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山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巫山县教委人事科023-57685723,联系人:王光海。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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