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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2018年1月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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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6 15: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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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年龄及知识结构,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共8个单位:碾子山区卫生监督所、碾子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碾子山区建筑经济定额管理站、碾子山区东安劳动保障事务所、碾子山区农村公路管理站、碾子山区电子商务孵化中心、碾子山区市政管理处、碾子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对象
本次拟招聘10人,具体要求及条件详见附表《2018年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年龄要求见附表《2018年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
(四)具备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考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1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
(二)报名地点:碾子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咨询电话:0452-6688099。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登记表二份(公告网站中下载);
2.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需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一式2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高校毕业证及复印件一式2份,凡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如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6.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规定,考生缴纳笔试费用90元;面试费用50元。
(四)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区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区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
3.招聘人数与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及以上,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笔试、面试)与考核、体检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出题方式为聘请相关专家出题。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出题方式为聘请相关专家出题。面试时间为15分钟。设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考核与体检
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侧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碾子山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考核合格者,纳入单位编制管理。被聘后必须自被聘之日起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方可调动工作。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碾子山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齐市碾子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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