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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邑县晋原街道2017年公开招聘11名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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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1 16: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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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晋原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结合各村(社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1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较强,热爱社区工作,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条件在18周岁(1999年11月8日以前)-35周岁(1982年11月8日以后)范围内。

4.熟悉电脑办公,能胜任村(社区)事务处理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晋原街道办事处3楼7号党政办公室(大邑县西岭大道164号)。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填好的《晋原街道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晋原街道http://www.day.gov.cn/index.php?cid=381下载,报名表需一式三份),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11月20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晋原街道(http://www.day.gov.cn/index.php?cid=381)发布,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领证地点:晋原街道办事处3楼7号党政办公室(大邑县西岭大道164号)。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以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时事、法律、公文常识、职业道德、省情市情、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建工作基本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

3.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

4.笔试成绩及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晋原街道(http://www.day.gov.cn/index.php?cid=381)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拟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通知书领取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

2.面试形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考查了解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科学判断、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4.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有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公布: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晋原街道(http://www.day.gov.cn/index.php?cid=381)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主要是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3.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在招考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街道统一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村(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执行。不服从分配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村(社区)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办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3.咨询电话:028-88377975,监督电话:028-88293520。

4.本公告由晋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晋原街道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晋原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8日

file:///C:/Users/GT17E8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晋原街道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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