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及临海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98号)精神,临海市教育局决定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分校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详见《2018年临海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提前考试签约)计划表》。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第一、二类录取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职高专业课可放宽到单考单招本科,不含专升本),专业对口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户籍不限。 (一)中小学文化课和艺术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4.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4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5.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获过1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2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且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 6.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且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4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7.第一类录取的毕业生,须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其中1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获过5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其中1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二)职高专业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3.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4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4.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获过2次校级学年专业奖学金或4次校级学期专业奖学金。 说明:(1)上述校级专业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2)特别紧缺学科高中地理、职高烹饪可根据高校毕业生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专业奖学金条件。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在指定高校进行报名与考试,并确定拟签约名单。教育局下属其他学校(幼儿园)的艺术课、学前教育岗位由市教育局统一进行报名与考试(下同),然后按有关程序审核确定拟签约名单。 1.报名。 ①高校现场报名:文化课、艺术课岗位设4个报名点(报名时间分别为: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11月12日8:00—11:00、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11月14 日9:30—11:30、西南大学2017年11月17 日9:30—11:30、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11月22日9:00—11:30)。职高专业课岗位设2个报名点(报名时间分别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11月10日9:00—11:30、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11月22日9:00—11:30)。所有岗位按顺序分批进行报名。 ②高校现场招聘结束后,计划仍有剩余的岗位,在12月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招聘专场活动设报名点。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 2.资格初审。市教育局与聘用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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