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后勤服务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实,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组织纪律性强,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大专以上学历;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文印设备等办公器材; 5.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年龄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 6.身体健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有参加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性质和待遇 录用人员性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 待遇:按《茂名市市直公务员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共10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 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处(茂名市油城五路28号大院7号办公楼三楼308室)。 联系人:张彩霞、陈焕焕,联系电话:0668-2910131。 3.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2)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 (3)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我委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初步筛选。经查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将于2017年11月19日前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审核没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请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或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4、本公告由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 中共茂名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