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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2017年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择优公开招聘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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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0 09: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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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黔江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黔江区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黔江区2017年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专业要求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黔江区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016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年度考核合格。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各个环节公示信息详见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岗位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各个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定本人毕业(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和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后,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新城行政服务中心2309室(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市民路新城行政服务中心)。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重庆市黔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及收取复印件。

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的人员于报名之时领取准考证。(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新城行政服务中心2309室,联系电话:79221698,联系人:庞老师,许老师)。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当天公布。详见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实际操作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5日8:30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城西办公楼三楼面试室(黔江区城西七路3号)。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次日下午18时前,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上公示。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在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拟聘岗位和总成绩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致电区人力社保局咨询。咨询电话:02379221698,联系人:庞老师、许老师。

本简章由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黔江区2017年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重庆市黔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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