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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瑞昌市教育系统“绿色通道”2017年引进30名高层次人才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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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9 09: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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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一中、二中教师队伍建设,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经瑞昌市政府同意,瑞昌市一中、二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引进人才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但户籍不限;

4、具有高中层次教师资格证,资格证学科与应聘学科必须一致;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6、无计划外生育;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引进岗位计划(共30名)

瑞昌市一中专业教师15名,瑞昌市二中专业教师15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度瑞昌市教育体育局“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招聘组对引进单位、岗位计划、岗位条件、引进方式、报名时间和地点等进行公告。公告发布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瑞昌政府网,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8:00至17:30时止,逾时递交的报名资料将不再接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照2张。

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3、报名地点:招聘学校(市一中、二中)

4、考试收费:收费全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瑞昌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情况进行公示,由领导小组依本方案要求决定考试或考核办法。

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另定(具体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与命题

考试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报名人数等于对应科目招聘人数的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大于招聘数但少于对应科目招聘人数五倍的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报名人数大于对应科目招聘人数五倍的,由领导小组组织专业笔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进入面试。

命题:由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命题、试卷印制、保密、阅卷等工作,笔试和面试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其中专业面试采取现场评分,考生得分为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笔试、专业面试得分之和为考生的总得分。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围人员,总得分相同者取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为拟入围人员。

(五)资格复审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拟入围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最后确定考核对象。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

(六)体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递补。

(七)考核

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是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立场、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等。通过对审查拟聘人员个人档案资料,到拟聘用人员学习或工作的单位及所在地居(村)委会了解情况等方式,进一步考察拟聘人员的德才表现,为聘用提供客观公正的考核依据。

(八)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瑞昌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经瑞昌市人社局同意并报九江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办法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教师同等待遇,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五、纪律与监督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工作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实行公务回避,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查证属实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政纪处分,或建议给予党纪处分。

2、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罚。

3、咨询电话:18370295130(人社局)

07924231201(教体局)

07924235678(一中)

07924235369(二中)

附件1:《2017年度瑞昌市教育系统“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附件2:2017年度瑞昌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昌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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