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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编外人员招聘13名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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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 10: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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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直属福建省教育厅,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届别认定以该证书年份为准;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mitu.cn首页人才招聘栏目)、海峡人才市场等网络平台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证书可拍成图片发送学院人事处邮箱)报送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及要求:

(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学院网站下载:www.mitu.cn首页——人才招聘)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及汇总表为必填表格。

(2)身份证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毕业成绩表,并书面承诺能够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7)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考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04号),资格审核现场交纳报名费80元。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五、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的,采用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方式予以确定是否达到开考条件,具体由学院视情况研究决定。

2、笔试。主要考核岗位相关知识及职业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片断教学和回答问题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具体以面试通知为准。


4、综合成绩。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资格复审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及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情况请关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网址: www.mitu.cn首页人才招聘栏目)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高校教师资格证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2、试用期。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1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受聘专任教师岗位新聘用人员需兼任辅导员工作至少二年。

4、工资待遇按照《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学院在编在职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06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3

联系人:芦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591-87866096

电子邮箱:mitu_rs@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81026(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原标题:2017年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方案

点击下载>>>

福建信息学院公开招聘汇总表和招聘岗位及要求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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