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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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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2 09: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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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福州大学城,于2002年4月整合组建,占地572.8亩(尚有预留地400亩),建筑总面积18.3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绿树环绕,设有12个系部,40个全日制高职专业,2个特殊教育专业,2个应用型本科专业。学院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被确定为福建省首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首批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院校。2006年以来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文明学校”,2010年被省教育厅授予“诚信教育示范学校”,学院目前是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绿色学校、福州市首批平安先进单位、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入选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A类)培育项目院校。现因办学需要拟面向全国诚聘专业教师、实训指导教师、辅导员、工作人员等共37名(事业编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8:00—2017年4月10日22: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通过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岗位(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请使用建行卡进行网上缴费。相关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3月23日(报名第二天)8:30至4月11日(截止日后一天)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将通过网络银行退还至原缴费银行卡。

2.下载准考证:报考者请及时登录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因系统不同,需与系统人员协商,是否报名就扣费用)。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详见后期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复审材料包括: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在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所在院校盖章的学生干部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工作安排

岗位中要求为“本科”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考生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学历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的岗位不受1:3限制即可组织考试,但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比超过1:10(含)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实操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一)考试时间、地点

1.需公共笔试的岗位,公共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专业笔试的岗位,专业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5月,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招聘公告。

2.仅需面试的岗位,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或6月,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招聘公告。

(二)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实训指导教师

专任教师由学院组织专业面试,由说课试讲及现场提问三部分组成,面试时间为2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试讲10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

实训指导教师由学院组织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以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面试答题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5分钟。

2.辅导员、教学系秘书、行政教辅工作人员

需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公共笔试和专业面试,公共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面试以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面试答题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5分钟。

(三)成绩计算及查询

1.笔试、面试成绩的折算

有进行笔试的报名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面试如有实际动手操作考核,按实际动手操作考核占30%、专业面试占70%计算面试成绩),若2个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


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有进行实际动手操作考核的,按实际动手操作考核占30%,专业面试占70%计算综合成绩;没有实际动手操作考核的,专业面试得分即为最后综合成绩。

2.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合格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能录取。

3.成绩查询

(1)笔试成绩查询

专业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第二天公布,公共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后公布,请登录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或学院官网查询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及综合成绩查询

面试及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第二天公布,请登录学院官网及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查询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四)笔试内容及参考用书

1.专业笔试内容及参加用书(见附件)

2.公共笔试内容及参考用书

公共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提供考试参考用书。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合格线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五、公示及聘用

(一)拟录用人选从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学院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学院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6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与学院签订就业协议书,提交报到证,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内报到,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新进人员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学院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7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上查询的为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双学历(位)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的,参照执行。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等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经历、兼职经历均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

(八)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应协助招聘单位共同做好拟聘用手续的办理工作。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老师:0591-83760310

陈老师:0591-83760840

原标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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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笔试内容及参加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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