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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温州市瑞安中学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办教职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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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09: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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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浙江省瑞安中学教育教学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化学教师1名,文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专业资格审查见附件2);

  5.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二)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化学教师岗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在正式聘用后一年内须取得高中化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转为非专业技术岗位:

  (1)大学期间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荣誉,并获得一次校级一等奖学金或二次校级二等奖学金;

  (2)综合成绩排名为其就读高校同专业前10%;

  (3)“985”高校毕业生。

  2.文秘岗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荣誉,并获得一次校级一等奖学金或二次校级二等奖学金;

  (2)综合成绩排名为其就读高校同专业前10%;

  (3)“985”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 13日(周一)至2017年2月15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的《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工报名表》(附件1下载,贴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张);

  (2)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荣誉和奖学金证书、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的其他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方式:将上述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后,以压缩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rzjwczp@126.com,并电话确认,电话0577-65679188(传真)。也可凭报名材料来校现场报名,地址:浙江省瑞安中学勤耕楼501室(浙江省瑞安市瑞湖路398号)。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进行预选。

  2.预选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荣誉等级和次数、奖学金等级和次数、综合成绩排名等,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2017年2月17日(周五)前,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

  3.2017年2月20日(周一),以网络邮件报名的入围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校接受资格复审。现场报名的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1.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定于2017年2月21日(周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办法

  (1)化学教师岗位采用上课、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课满分100分,备课时限90分钟,上课时限40分钟。上课期间不使用多媒体,教材与教参在现场统一提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限180分钟,笔试科目为《学科基础知识》一门,内容和范围参照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规定的内容和范围。考试成绩按上课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合成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上课成绩高者。

  (2)文秘岗位采用笔试方式,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范围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同分的,采用现场写作的加试方式,时限30分钟。

  (3)考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意向。

  (四)签订就业意向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如已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放弃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考察

  已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操作流程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入围考察人员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瑞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5679188。


  附件:1.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工报名表.doc

  2.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6日

附件:1.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工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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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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