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科技大学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学校现有在校生4万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5900余人。教职工2800余人,其中教授268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7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领军人才1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1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8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研究类)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博士后奖获得者1人,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5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4人(高级岗位5人,中级岗位35人,初级岗位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科技大学(http://www.sdust.edu.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具有高级职称和取得博士学位应聘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的人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分别发送至各二级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和人事处邮箱(详见附件1备注栏),邮件标题格式为:本人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高校人才网。 取得硕士学位应聘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的人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学校人事处邮箱(详见附件1备注栏),邮件标题格式为:本人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单位+应聘专业+高校人才网。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科技大学应聘人员申报材料》(附件2)和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生推荐表,能正常毕业,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扫描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具有硕士学位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应聘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在山东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www.sdust.edu.cn)公布。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面试方式分别为: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教辅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操作和答辩的方式,专业技能操作、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及综合素质等。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高级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岗位和高级岗位人员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教辅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专业技能测试、答辩成绩各占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县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2-8605713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科技大学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应聘人员申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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