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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石城中学2017年招聘17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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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2 14: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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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生计划,石城中学2017年拟招聘17名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志愿到石城中学任教5年以上,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国家普通全日制省级师范院校一本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5、具有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提供由相应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本科或研究生需为师范类专业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

6、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到30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方式

采取到江西师大现场进行面试笔试形式进行招聘。

1、报名:

A.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下午17时。应聘者将《石城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须写明招聘条件的相关内容)发至石城县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scxjyjrsg@163.com后,电话进行确认(电话号码0797-5700635)。

B.现场报名:2016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25日在江西师大设点报名。应聘者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明)到现场报名,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2、组织考试:

11月25日19时组织考试。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后,先参加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招聘人数≥3人的学科最高按1:5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招聘人数≤2人的学科最高按1:10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

面试入围者参加对应学科高中内容的笔试(满分100分)。

对面试、笔试成绩进行公示。

3、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相加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选,对拟确定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签订意向书。如拟定人选出现缺额,则从入围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四、聘用方式

已签意向书人员须在签订意向书后10日内到石城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毕业后凭毕业证、对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石城中学)验审,招聘小组对其进行政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县相关会议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石城中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7日

石城中学2017年招聘教师实施细则

根据《石城中学2017年招聘教师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报名

A.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9日至2016年11月25日下午17时。应聘者将《石城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须写明招聘条件的相关内容)发至石城县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scxjyjrsg@163.com后,电话进行确认(电话号码0797-5700635)。

B.现场报名:2016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25日在江西师大设点报名。应聘者带相关证件(身份证、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明)到现场报名,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二、面试

11月25日19时开始面试。面试评委由石城中学及相关单位人员担任。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回答2至3个问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内。面试总分为100分(自我介绍20分,仪容仪表等综合素质40分,回答问题40分)。根据面试成绩,招聘人数≥3人的学科最高按1:5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招聘人数≤2人的学科最高按1:10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并电话告知笔试时间、地点。

四、笔试

11月25日20:30-21:30进行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考完后要求密封装订。

11月25日21:30开始批改试卷。改卷人员临时调集。

五、确定拟聘人选

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方法,计算应聘者所得总分,并按总分由高至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拟聘人选在签订意向书后10日内到石城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最终聘用人选。

附件

石城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面试、笔试成绩汇总表

教师聘用协议书

甲方:石城县教育局

乙方:

通过测试,择优选拔,乙方被聘用为石城中学教师,为了保障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乙方的基本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一经聘用,分配至石城中学任教,参照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待遇,并一次性补助安家费人民币壹万元。

2、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等相关资料交甲方,并确保真实,若有虚假,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协议,其档案按有关规定管理。

3、根据国家规定对乙方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如考核不合格的则延长试用期一年或予以解聘。

4、乙方必须在我县任教5年(即2017年9月至2022年8月)。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原因除外)申请调离,不得提出解除聘用关系(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及本县正式编制教师须按有关程序报批)。否则视作违约,并向用人单位赔偿人民币贰万元。

5、乙方必须服从学校管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指模):

年月日

教师招聘公告及细则11.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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