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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2016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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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4: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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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0名。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教师16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50个,小学教师岗位70个,初中教师岗位27个,高中教师岗位10个,特教教师岗位3个。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招聘岗位条件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8月17日至1998年8月17日出生)。
     2.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的应聘人员须为滦平县户籍(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滦平县户籍或升学前系滦平县户籍,不含原西地乡和陈栅子乡);报考高中教师、特教教师的应聘人员户籍不限。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应聘职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层次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已在滦平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具体时间截止至报名结束时;
     4.取得滦平县特岗教师资格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2016年滦平县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由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 8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滦平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收费:按照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考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即可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现场报名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和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招聘公告规定和岗位信息要求的内容以及本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资格核查证件包括: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的电子备案表一 份)、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滦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等原件和复印 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五张。
    3.参加教师资格证全部考试,虽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但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
    4.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报名同时,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情况汇总。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2)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该信息将及时在滦平教育信息网上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学科岗位。
    (二) 考试
    笔试范围、形式
    1.笔试按照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由滦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为一套试卷,内容包括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笔试题本采取异地抽调专家封闭出题或向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购买的方式。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4.本次考试考点设置在滦平县职教中心,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于开考前15分钟入场,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6.成绩查询。考生登录滦平教育信息网或到教体局公示橱窗前查看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入围考生依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 划1:1.5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环节。考生登录滦平教育信息网或到滦平县教体局公示橱窗前查看本人是否进入面试环 节。
    面试范围、形式
    1.面试有关事宜在滦平教育信息网对外公布,考生按公告要求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在滦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时间、统一组织。面试采取说课答辩形式或技能演练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题本统一提供。面试实行百分制。
    3.面试教材:小学为五年级教材;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生物政治历史物理均为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高中为高二年级教材;特教为滦 平特教学校现行教材;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为五项技能展示(唱歌,弹琴,舞蹈,绘画,讲故事)和答辩,五项技能的范围为滦平县县城幼儿园使用省编教材内容。面 试时,考生自选两项技能展示,考场只准备电钢琴,其他音乐美术舞蹈等器材考生自备。
    4.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8月26日。具体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5.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岗位,按抽签顺序,对考生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6.面试考官:由滦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异地聘请,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设置评委。
    7.面试流程: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抽签取得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共13分钟。评委按评分细则现场打分,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 位小数)。考生对成绩现场确认并在本人成绩单上签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待面试全部结束后张榜公布。
    8.考生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在滦平县教育信息网公告栏公布。考生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9.考试总成绩合成及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分岗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组别)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滦平县教育信息网或查看滦平县教体局公示橱窗查看本人是否进入体检环节。有关体检要求,网上同时公布。
   (三)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时间、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按该学科总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核对象。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人社、教育部门进行政审和资格复核。内容包括:
    1.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
    2.考生本人档案;
    3.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户口本原件)。
    考核合格后报人社部门批准并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 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聘用原则
     1.按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聘用。
     2.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笔试、面试及成绩均相同者,同时聘用。
     3.正式聘用前未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以该学科岗位未录取考生中按分数高低递补。
     聘用程序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并由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的岗位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政府购买"、"局管校用"合同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使用,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人事 关系由县教体局管理,档案放在县人才中心。工资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其他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职称评聘、 工资晋升等按在编同类人员对待。
     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岗位服务五年以上。
  (六)分配
    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安排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充实农村教师队伍,提高基层学校办学水平。根据用人学校岗位学科设置和聘用计划,按考试总成绩,被聘用教师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优先选择学校。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滦平教育信息网:(http://www.lpxedu.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314- 8587379
    3.监督电话:0314-8588756
    4.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本公告由滦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滦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公告随时发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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