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 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现有在校生6000余名,教职工300余名,学院坐落于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现因学院发展需要,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17名 教师(编内6名,编外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 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6.符合《南京技师学院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9:00至2015年12月3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2月25日9:00至2015年12月31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于2015年12月31日18:00前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5年12月25日9:00至12月31日20: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结束后,因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6年1月5日至1月8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笔试。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 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各专业相关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1月9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线人员中,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月16日上午9:00—下午4:00 资格复审地点:南京技师学院综合楼三楼二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招聘单位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式详见《南京技师学院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表)。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技师学院网站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苏教师【2002】59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电话:025-85796602、85796635 监督电话:025-68788227 本次招聘由招聘单位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技师学院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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