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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面向2016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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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9 10: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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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公安部直属的高等学府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创办于1948年7月,历经华北公安干部学校、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等时期。1984年1月,改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1998年2月,与原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合并,组成新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建校60多年来,公安大学为全国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20万余名各级领导、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被誉为“共和国警官的摇篮”。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大学学科专业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现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教师
一、选录范围:
适合公安高等院校教学岗位工作需要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公安教育事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专业方向为主要为侦查、刑事诉讼法、刑法、犯罪学,其次为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会计、审计、税务。
(三)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
(四)应是2016年7月底之前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及专业要求。
(六)身心健康。
三、工作岗位及待遇:
工作岗位主要是教学岗位。按照学校同等条件在编教师执行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四、选录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出生日期、生源地、是否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第一学历是否为全日制、是否为统招统分、详细的学习工作经历以及奖惩情况等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及在校期间主要表现等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递交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二)组织考核。按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工作人员选录暂行办法》(公大发〔2006〕25号)等有关规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考核(试讲)、体检、考察和政审。对经考核、考察和体检均合格者,履行签约、试用、初任培训等程序后,予以正式录用。
联系电话:010-83903367,戴教师。发简历到:mydaip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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