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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委党校2015年10月公开招聘2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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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3 10: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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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委党校现有人才队伍现状,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遵义市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范围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户籍不限。
1、遵义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部教师1名,管理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职位代码:101。
2、遵义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师1名,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近现代史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职位代码102。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和环节进行: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和遵义市委党校网站(www.zyswdx.gov.cn)通知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招聘等有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地点:新蒲新区乌江大道1号遵义市委党校综合楼A-614房间)。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当场填写,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3)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必须真实、准确);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照片5张。
4、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遵义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当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
本次招聘由于针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15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面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带上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验证等待面试,否则视为放弃。
2、面试地点:遵义市委党校综合楼。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现场答辩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由遵义市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分析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按相关考察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面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面主试结果及进行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遵义市委党校网站进行公示。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再次组织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应按照招考办的要求需按时将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转到遵义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提取档案若需调档函,请与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联系。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籍档案或者个人人事档案的考生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遵义市委党校负责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务员有关的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由遵义市委党校组织考察(政审)工作小组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由遵义市委党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遵义市委党校将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经市人社局审查为不合格者,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三、本简章由遵义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四、纪律要求
在公开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1—28920151遵义市委党校
监督电话:0851—28662655遵义市人社局
0851—28981690遵义市纪委第一纪工委
中共遵义市委党校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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