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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第一中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调49名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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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 11: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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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毕节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毕府办通﹝2013)29号),为解决我校新增班级教师不足的困难,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调教师49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进行公开考调。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及名额分配
根据工作需要,并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县(区)名额进行分配。具体考调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第一中学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调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4.报考人员为毕节市各县(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初、高中教师;报考人员按其工作单位所在县区报考对应的县区职位;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需有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45周岁及以下(196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2周岁及以下(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初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9.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二)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情况的人员;
(三)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新录(聘)用人员,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五)特岗教师、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5年8月1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市教育信息网、毕节市第一中学校园网。
(二)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一中学办公室(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联系电话:0857-8228417。
(四)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等到毕节市第一中学办公室报名。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职位表》和《考调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考调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不受职位考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开考比例的限制,按实际报名合格人数开考。
5.在公开考调工作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六.笔试和面试(含基本功展示、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内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理论。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含基本功展示、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数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教学教法、基本功展示。
4.面试方式:分学科进行。
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地理政治历史现场作课面试。
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现场作课面试(含基本功展示,与面试作课同时进行)。
5.面试时间安排:
(1)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职位:
准备10分钟,作课10分钟、基本功展示10分钟。
(2)其余学科职位:准备15分钟,作课15分钟。
面试日期、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七、公布面试成绩、考察政审
(一)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进入下一环节依据,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察政审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学校考调领导小组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审批、聘用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市教育信息网、毕节市第一中学校园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审批、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批。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市教育信息网、毕节市第一中学校园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第一中学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7-8228417(毕节市第一中学办公室)
0857-8221407(毕节市第一中学监察室)
0857-8222391(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
附件:
毕节市第一中学
201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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