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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临沧高级技工学校选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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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 12: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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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校,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特制定本选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临沧高级技工学校位于玉龙湖畔,始建于1984年,是一所政府主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国家重点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现有教职工201人。专任教师134人,其中技师11人、高级工47人、省级学科带头人3人、市级学科带头人9人,校级学科带头人17人,一体化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3%。学校占地231亩,其中机电实习工厂(临沧市晶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43亩,校舍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有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有核桃种植基地1000亩,制茶实训基地80亩。先后被教育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表彰为教育先进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单位、“三生教育”示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验与示范学校、七次被评为  “双十佳培训鉴定先进单位”。三年来,在全国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有3人次获优秀奖,省、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有16人次获一等奖,14人次获二等奖,15人次获三等奖。

  二、招聘对象、岗位数额及选聘要求
选聘岗位岗位类别选聘名额选聘要求
计算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专技1名30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线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具有计算机相关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选聘专业: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平面设计、计算机运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应用。
汽车维修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专技2名35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一线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具有汽车维修相关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选聘专业:车辆工程、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检测技术与维修。
建筑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专技2名35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线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具有建筑相关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助理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选聘专业:土木工程、工程造价。
维修电工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专技1名35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线工作经历两年以上,选聘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
体育教学专技1名30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有一线工作经历三年以上,有篮球、田径和排球国家二级裁判员证等三项以上资质;选聘专业:体育教育。
  三、公开选聘范围
  面向全省
  四、公开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好。
  2、有志从事技工教育事业,敬业爱岗,责任心强。
  3、现在教学岗位从教或在生产一线技术岗位,品貌端正,身心健康的人员。
  4、符合选聘岗位职责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五、公开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学校此次公开公开选聘教师的具体岗位情况,于2015年7月31日至8月6日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至8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临沧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办公楼4-14室)。
  3.联系人:办公室电话:0883-2158132
  薛章拢:13529981132
  李绍芬:13578440223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根据选考条件及岗位职责要求:提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体育教学岗位需提交学位证)、本人从业时间相关证明、职业资格证书、2寸免冠近照4张、个人简历一份、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并有任职单位负责人签章的《临沧高级市直学校公开招(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
  报名结束后,公开选聘组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其参加笔试
  (三)组织考试
  1、开考条件
  原则上每个岗位的应聘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达3:1方可开考,达不到以上开考比例,须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
  2、命题制卷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命题专家由市纪委从学校相关专业的骨干教师中随机抽取,在市纪委、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的全程监督下封闭命题,统一印制。印制人员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保密,涉及的相关人员要进行封闭,封闭时间为8月10日上午8:30分。
  3.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地点:临沧市民族中学高中部
  (3)笔试结束后,学校随即安排相关专业教师进行阅卷。笔试成绩于8月11日17:00前在临沧高级技工学校校园公示栏内公布。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和实作技能考试
  1.资格复审
  如应聘参考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3:1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应聘参考人数与拟聘人数比3:1进入资格复审;如应聘参考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不足3:1,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参加实作技能考试。
  (1)复审时间:8月11日14:30—16:00
  (2)复审地点:临沧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
  2. 实作技能考试
  (1)实作技能考试,满分100分。每个公开选聘学科各成立1个命题专家库,具体人员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市纪委、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的监督下封闭命题,统一印制。印制人员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保密,涉及的相关人员要进行封闭,封闭时间为8月12日上午8:00—  12::30。
  (2)组建实作技能考评组:每个公开选聘学科各成立1个考评小组,成员从学科专家、教师代表中抽取5人组成,具体人员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实作技能考试时间:8月12日14:00— 16:00。
  (4)实作技能考试地点:临沧高级技工学校
  (5)实作技能考试方式:由公开选聘组准备报考岗位试题和相关设施,应聘者可准备好相关资料,根据抽到的试题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独立完成实作,考评人员现场考评。在人社、纪委、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下,由考生抽取工位号,每位考生按照所抽取工位号进行实作技能考试。实作技能考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
  (6)公布成绩
  考评工作结束后,统计应聘者的二项考评成绩并在校园公示栏公布。
  (五)体检和公示
  实作技能考试成绩在60(含60)分以上者,学校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后,即通知体检,实作技能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能参加体检,如无符合条件人员,此岗空缺。2015年8月13日上午,参加体检应聘者自行到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实作技能考试成绩在60以下者不替补,如无符合条件人员,此岗空缺。经学校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者,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由学校通知本人,正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内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则不予聘用,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备案。
  1.本市范围内在职人员的聘用:本市内在职人员一经聘用,须由本人持聘用学校的通知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向原任职单位提出解聘申请,办理解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转接手续。
  2.本市范围外在职人员的聘用:涉及本市范围外在职人员的聘用由临沧市教育局根据《聘用报告》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出具聘用函报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给相关人员原任职单位的人社主管部门,并按有关人事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3.临沧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评委、相关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必须回避。
  (二)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883-2162001 (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 (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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