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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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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8 09: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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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纳雍县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纳雍县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2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截止2015年7月23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三)截止2015年7月23日纳雍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定向或委培的应届毕业生;

(八)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十一)截止2015年7月23日与其他部门约定有服务期未满或尚未解除合同的人员;

(十二)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十三)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十四)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5年7月23日——2015年8月3日。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二)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大厅。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提交在附件中下载打印的《纳雍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纳雍县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隐瞒真实身份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

5.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资格审核表》、《招聘方案》,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下载并在《报名资格审核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报名资格审核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由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资格审核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因调整招聘计划而减少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若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提出申请,经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本人不愿申请改报职位的,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其所交考务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报名结束后由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五、考试

(一)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大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不同职位报名情况确定,祥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若有调整招聘计划的职位,按调整后的招聘计划职位数计算)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报名后调整的计划数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祥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报名后调整的计划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报名后调整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具体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ayong.gov.cn/)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考察政审和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并按照所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职位见《纳雍县2015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局乡镇办公室工作人员选岗明细表》附件3。

(二)聘用及管理

1.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本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前3年内只能在聘用单位(乡镇)工作,不得借用、调动及参加任何形式考调。

2.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0857—3522423(县民政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本方案由纳雍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

附件:

纳雍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纳雍县2015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局乡镇办公室工作人员选岗明细表

纳雍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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