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意见》(京政办发〔2014〕31号)安排及2015年专职安全员招聘工作方案要求,经海淀区政府同意,现决定招聘街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一)此次共招聘专职安全员:298人 (二)具体招聘人数参见下表: 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 3.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北京市户籍人口。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安全工程、法律、预防医学、工业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建筑材料、建筑土木、网络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电气工程、自动化、信息工程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专业。(具有安全工程、法律、预防医学、化学、建筑材料、建筑土木工程等工作经历及具有消防、防化部队经历优先录取) 3.具有2年及以上海淀区街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者,专业范围可适当放宽。 4.年龄要求:一般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助理安全工程师资质,或具有2年及以上海淀区街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三、福利待遇 (一)专职安全员平均工资按照《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意见》(京政办发〔2014〕31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准。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独生子女费。 (二)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 (三)不提供食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9日上午9:30至10:30下午14:30至15:30。 2.报名地点:请在海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址查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由街镇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及资格初审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详见:附件,请报名人员提前填好报名表,并用双面胶贴好照片,照片应为同一底版的近期白色背景彩色二寸标准证件照); (2)近期白色背景彩色二寸标准证件照4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需本人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5)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复印件; (6)有职称(或职业资格证)需提供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有海淀区街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者,需提供所在街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街镇公章。 注意:所有材料复印件请提前备好,并按以上顺序装订。 (二)领取准考证 1.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15年8月15日至8月25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30至1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到所报考街镇安全生产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准考证不得代领,遗失不补。 (三)考试安排 (1)笔试时间:8月25日至9月13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占40%,公共基本知识占20%,基本能力测试占40%;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及写作题;测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4)笔试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入场,准考证和身份证明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6)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面试分数线。 (7)笔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按照所报考街镇人员的分数高低,原则上不低于1:1.2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不足的街镇,按照服从调剂人员的分数由高到低进行补充。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4)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及公示 1.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40%)、面试(60%)核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政审。 2.若出现资格复审和政审不合格、提交材料与笔试前不一致或者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不予录取。 3.资格复审和政审通过者,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若出现资格复审、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但未进入此环节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补录。 5.资格复审、政审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11月下旬公示于各街镇,公示期7天。 (五)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岗前培训 1.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将对招录的专职安全员进行10天(80学时)的岗前业务培训,并参加市安监局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业务能力专业考试。 2.岗前专业考试合格的,将颁发检查员证件,正式上岗。 3.若岗前专业考试不合格,则不具备上岗资格,将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资格审查、政审、体检等有关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且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笔试、面试等成绩及有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岗前考试等造成应聘资格作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上交材料均不予退还。 (五)报名表上若选择“服从调剂”,则由区安监局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统筹调剂补录到面试人员不足的街镇(具体街镇在面试人员不足的街镇中随机确定)参加面试;若选择“不服从调剂”,则视为放弃补录机会。 (六)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街镇,重复报名者,直接取消笔试资格。 咨询电话:010—82785546(区安监局) 010-82613739(东升镇,限报考东升镇考生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