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翔安区编办核编教师数及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拟招聘一批代课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无不良诚信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有责任心。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须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性别不限,年满18周岁。 二、招聘岗位(详见下表) 翔安区第二实验小学2015---2016学年教师需求计划 科目 | 代课教师需求人数 | | 9 | | 2 | | 0 | | 2 | | 2 | | 2 | | 2 | 品生社 | 3 | 综合实践 | 2 | 合计 | 24 |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8日至6月30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翔安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导处 联系电话:0592-3501862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3)学历证书(第一学历、最高学历)(4)教师资格证书(5)大学以来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只交一份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并归还。 四、录用形式及聘用办法 1.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毕,电话或短信通知到学校笔试和面谈。 2.面谈后,综合考查其岗位技能,若所学专业与学校所需代课科目一致优先录用,若专业与所需代课科目不一致,将根据教师特长和面谈结果调配录用。 3.拟录用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 4.笔试和面谈时间与地点。 时间:暂定为2015年7月1日8:00 地点:本校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遵照翔安区关于代课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发放。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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