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工作部(处)工作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同意,党委学生工作部拟面向校内外以“编制内一级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负责组织学生思想动态调研活动,并组织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工作; 2.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所管理班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做好学生党支部相关工作; 3.负责学生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学生贷款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生评定、勤工助学、违纪问题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学生军训、国防教育、社会实践等工作; 5.组织、协调对学生开展心理素质教育工作; 6.负责各类学生评优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奖学金及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7.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按要求参加有关学生工作会议、研讨和培训等; 8.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沟通信息,反映学生合理诉求,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处理好学生中的突发事件; 9.协助学院党委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和毕业教育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 二、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 2.应届毕业研究生。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观念,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 4.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勤恳、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强度。 5.具备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的各级学历学位应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形式,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齐全。 2.应聘本岗位须提供2013年或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国家公务员考试总分达到100分以上。 3.此岗位不解决北京市户口,具有北京市户口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应聘人员将填写好《岗位申请表》、个人详细简历、国家公务考试成绩截图或扫描件及相关材料交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并将《岗位申请表》、个人详细简历、国家公务考试成绩截图或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统一为“应聘辅导员-姓名-毕业院校”。经资格审查后,按相关程序办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至4月6日 2.报名地点:行政办公楼205室 4.联系人:张老师 北京邮电大学 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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