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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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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9 23: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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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第一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教师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资格准入、公开选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数量

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4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历史1人,体育1人,共17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具有所报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其中英语教师要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三)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全日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授课,非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含双学士学位的第二学位)必须与所报学科一致;

(四)年龄条件

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具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对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不做要求,学历取得高中教师合格学历即可;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扎兰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职工;

3.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至4月4日。

(二)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10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10-11:10,下午2:10-4: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要求按专业对口,学历、资质合格,分类别、分专业进行。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2)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蓝底照片4张;(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学信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报告;(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7)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8)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件)的,需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未被录用的到时予以退回;(9)填写完整的“扎兰屯市第一中学2015年招录教师报名表”(在公告所在网站可下载)。

2.资格审查。2015年4月13日-4月17日,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

3.收费标准: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100元(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免交报考笔试考务费,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笔试考务费减半)。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入围面试的每人另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

4.核发准考证:学校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完成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2015年4月20日-24日,应聘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党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

(1)按实际报考人数和招聘岗位数量3:1的比例设定开考比例,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数量或取消该科目岗位招聘。

(2)笔试由扎兰屯市教育局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主要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原则上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学科考纲范围为主,语文、数学、英语卷面满分150分,其中英语考试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120分钟;其他科目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笔试必须用汉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上加2.5分。

(5)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科目成绩/科目满分*100分+少数民族加分。

(6)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于笔试后两天内在“扎兰屯市教育局网站”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无学生授课),时间15-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通过加试面试科目择优确定最终人选。考生总成绩和最终进入体检名单将在“扎兰屯市教育局网站”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由扎兰屯市教育局和扎兰屯第一中学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有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通过加试面试科目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政审考核

体检结束后,扎兰屯市教育局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政审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分类别、分专业按照本次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通过加试面试科目择优确定最终人选。

(五)确定拟聘对象

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人员名单在“扎兰屯市教育局网站”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出现的缺额,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录用

对拟聘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录用通知。录用人员不按时到岗工作,取消录用资格。因此出现的缺额,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聘用人员由扎兰屯市人才交流中心实施人事代理,并与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8月1日前,按本人所报考专业的招聘条件要求能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所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废。之后,由扎兰屯市教育局统一上报到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现行相应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凡聘用人员必须在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服务满五年,方可考虑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工作调整。

六、组织保障和纪律监督

(一)组织保障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具体工作。

(二)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它事项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简章由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70-3264488、3263477

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5051、3201566

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7日

后附:

为进一步加强第一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教师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资格准入、公开选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数量

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4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政治1人,地理1人,历史1人,体育1人,共17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具有所报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其中英语教师要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三)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全日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授课,非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含双学士学位的第二学位)必须与所报学科一致;

(四)年龄条件

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具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对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不做要求,学历取得高中教师合格学历即可;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扎兰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职工;

3.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至4月4日。

(二)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10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10-11:10,下午2:10-4: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要求按专业对口,学历、资质合格,分类别、分专业进行。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2)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蓝底照片4张;(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学信网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报告;(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7)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8)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件)的,需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未被录用的到时予以退回;(9)填写完整的“扎兰屯市第一中学2015年招录教师报名表”(在公告所在网站可下载)。

2.资格审查。2015年4月13日-4月17日,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始终。

3.收费标准: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100元(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免交报考笔试考务费,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笔试考务费减半)。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入围面试的每人另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

4.核发准考证:学校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完成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2015年4月20日-24日,应聘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党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

(1)按实际报考人数和招聘岗位数量3:1的比例设定开考比例,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数量或取消该科目岗位招聘。

(2)笔试由扎兰屯市教育局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主要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原则上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学科考纲范围为主,语文、数学、英语卷面满分150分,其中英语考试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120分钟;其他科目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笔试必须用汉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上加2.5分。

(5)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科目成绩/科目满分*100分+少数民族加分。

(6)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于笔试后两天内在“扎兰屯市教育局网站”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无学生授课),时间15-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通过加试面试科目择优确定最终人选。考生总成绩和最终进入体检名单将在“扎兰屯市教育局网站”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由扎兰屯市教育局和扎兰屯第一中学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有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通过加试面试科目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政审考核

体检结束后,扎兰屯市教育局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政审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分类别、分专业按照本次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通过加试面试科目择优确定最终人选。

(五)确定拟聘对象

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人员名单在“扎兰屯市教育局网站”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出现的缺额,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录用

对拟聘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录用通知。录用人员不按时到岗工作,取消录用资格。因此出现的缺额,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聘用人员由扎兰屯市人才交流中心实施人事代理,并与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8月1日前,按本人所报考专业的招聘条件要求能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所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废。之后,由扎兰屯市教育局统一上报到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现行相应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凡聘用人员必须在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服务满五年,方可考虑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工作调整。

六、组织保障和纪律监督

(一)组织保障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具体工作。

(二)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它事项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简章由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70-3264488、3263477

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5051、3201566

扎兰屯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7日

后附:



扎兰屯市第一中学2015年招录教师报名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近期免冠
  
一寸彩照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  族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本  科
所学专业
研究生
学  历
教育类别
学  位
第二学位
  
普通话
  
等级
英语等级
  
体检结果
联系电话
个工
  
人作
  
简经
  
历历
  
  
  
  
1、本人己经了解报考简章,符合报考条件,自愿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并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或不符报名条件情况发生,本人将承担一切后果。
  
2、本人将按照用人单位和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统一安排、服从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本人签字:            2015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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