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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教育法试题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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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6 20: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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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试题
一、 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  9月1起施行。
2、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 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民族团结的教育。  
3、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 宗教相分离。
4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5、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 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 教职工代表大会  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7、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辅导
8、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 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9、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 事权和财权 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10、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 教育费附加 ,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  义务教育
11、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 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1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
二、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办学校,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3、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4、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5、国家教育考试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
6、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7、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民办教育除外。(×)
8、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所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9、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10、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除外。(×)
11、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12、受教育者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
1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14、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15、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三、选择题
1、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B、优先发展)。
2、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A、发展教育事业)。
3、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A、有组织机构和章程B、有合格的教师 C、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D、有必要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是(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B、在中国境内定居  C、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
5、应当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便利的有(A、国家机关B、军队C、企业事业单位D、其他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试题一
一、填空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行时间为(2006年6月29日)。
2、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不收学费、杂费)。
4、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5、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
6、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7、(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10、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11、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12、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13、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14、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15、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16、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7、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18、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19、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0、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21、(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22、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3、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24、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25、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生活费
26、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8)章(63)条。
2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2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班和(非重点)班。
29、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30、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三、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义务教育的实施。(X)
2、教科书审查人员可以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X)
3、现有一名13周岁的男孩,为中国籍新加坡人,不享有义务教育规定的权力和义务。(X)
4、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5、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X)
6、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7、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规定。(X)
8、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责任。(X)
9、如果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可以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X)
10、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三、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什么时间修订的?
答:2006年6月29日修定。
2十六大提出的新教育方针是什么?
答:新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试题二
一、填空题
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3、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 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过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 ,制定本法。
11、凡具有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情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1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13、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 发展。
1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_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15、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16、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_引咎辞职
17、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_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 _的学校(班)。
18、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_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1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年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20、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_开除
21、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_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_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
22、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_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3、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_微利 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
24、国家鼓励教科书_循环使用。
2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本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二、判断题
1、学校应把智育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学生成绩的提高。(╳ )
2、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
3、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任何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招收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5、适龄儿童年、少年免试入学。(√)
三、名词解释(共2题,每题5分,共10分)
1、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2、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四、简答题(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请写出本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
答:(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2、《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任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请写出本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
答:(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六、论述题(共2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试论述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意义:
答:这款规定标志着我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时代已经来临。“免费”成为新《义务教育法》最大的一个亮点。推行免费义务教育是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上得起学,不会因贫辍学,使义务教育更加名副其实。
2、试分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的原因。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学生,是由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不许接受的教育,不能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义务教育同非义务教育有所不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试题三
一、填空题
1、节假日补课是国家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是一种非法行为。
2、社会主义主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在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5、教师的考核应当坚持全面考核,以工作成绩为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6、所谓教师德性,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修养而形成的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
7、施行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其它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
9、《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10、《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1、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12、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3、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4、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5、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二、单选题
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教师法》
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双赢”协作原则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三至五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B1994年1月1日_起开始施行.
二、单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1995年9月1日)之日起开始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B、主席令)第三十八号令公布的。
3、国家实行( A 、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4、( A、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
5、( A、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三、双选题
1、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宪法 B.教育法)制定本法。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A.学费 B.杂费 )。
3、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C、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_D、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C、靠法制 D、靠制度来保障”。
5、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B、思想政治教育 C、职业道德教育放在突出地位。
6、中小学教师职业教育道德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A、教育方针 B、政策 C、法律法规 D、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
7、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3、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B、爱国主义 C、集体主义 D、社会主义  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8、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A、身份证 B、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C、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9、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A、宪法C、劳动法 D、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五、简答题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试分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的原因。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除学生,是由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不能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义务教育同非义务教育有所不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试题四
1.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3.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4.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5.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6.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7.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8.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10.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11.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12.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13.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14.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15.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6.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17.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18.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19.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
20.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1.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2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B)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C)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D)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2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A)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B)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24.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A)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C)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D)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 (B)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26.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C)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D)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A)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B)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C)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试题
一、填空
1、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周岁的公民。
2、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 )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监护人(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6、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7、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
8、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C不合法 )。   
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引导、教唆、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卖淫的,应依法(从重处罚 )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健康 )。
1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 )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1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不得对未成年人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13、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的这种行为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14、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 受教育权)。
15、小张(15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张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小张的父亲做法是否合法?(违法)
1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7、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1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 )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1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2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21、某小学组织学生到公园春游,公园(可以)按成年人标准对学生收取门票。
2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3、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24、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
25、对离家出走且无法查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儿童福利机构)机构收容教育。
26、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27、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达不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28、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
29、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30、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送入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应当(关心、爱护、尊重、不得歧视、厌弃)。
31、把未成年人培养成为"四有"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其中"四有"的具体内容是( 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有道德)。
32、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提倡"五爱"公德,"五爱"的具体内容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
33、对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34、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人们可以做的是(聊天、停留 )。
35、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 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36、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 )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3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职业教育
38、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 建立、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39、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40、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二、判断
41、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4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承担责任。(×   )
4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
4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  )
45、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 )
46、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发明创造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x  )
4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为主、教育为辅的原则。(x )
48、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 )
49、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50、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x  )
三、问答题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保护分为哪四个方面?
答: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长或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哪些不良行为?
答:监护人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3、你知道哪些场所应向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请说出至少五种场所。答: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场、公园、科技馆、动物园、影剧院
4、国家鼓励哪些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请说出至少四个单位。答: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
教师职业道德试题
一、判断题
1.孔子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可见,早期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
2.教师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就是唯书、唯上,多读少思。X  
3.一个教师不热爱自己的工作对象同样可以说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教书育人工作,就像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工作的工人同样可以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一样。X
4.一个教师的举止既体现了他的道德修养、文化水平,又表现出他与别人交往是否有诚意。√
5.道德意义上的良心是一种道德心理现象,是指主体对自身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的一种自觉意识和情感体验,以及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对于道德自我、道德活动进行评价与调控的心理机制。√
6.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处于“知识爆炸”时代,所以多读书毫无用处。x
7.教师热爱学生,一定要做到对学生公平公正,不分优劣,不分好坏,不分美丑,一视同仁。√
8.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养成人性化的教学风格和独特的教学艺术。√
9.俗话说:"严师出高徒""严是爱,松是害,不管不问要变坏"所以爱学生和严格要求学生是矛盾的。X
10.教育是一种感化人心、塑造灵魂的工作,而"感人者莫先于情"。√
11.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
12.教育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是通过促进生产力发展来实现。x
13.现代学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教师的劳动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是在人们的相互联系中进行的。√
14.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
15.依法执教是教师的责任,与学生、家长、学校、社会毫无关系。x
16.教师可以在"教书"实践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的方针和政策。√
17.团结协作与相互激励公平竞争是矛盾的。x
18.依法治教的主体就是各级行政机关。x
19.所谓师表美就是教师的外在形象之美。x
20.由于职业的规定性,教师的道德人格与一般道德人格有显著的不同。√
二、填空题
21.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就是: 为人师表
22. 随着时代的进步,新型的、民主的家庭气氛和父母子女关系还在形成,但随孩子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很多孩子对父母的教诲听不进或当作"耳边风",家长感到家庭教育力不从心。教师应该:尊重家长,树立家长的威信,从而一起做好教育工作
23.教师、学生合法权益集中体现是: 学校合法权益
24.师表美的精神内涵或内在方面应该是:道美
25.托尔斯泰说:"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这意味着教师要把热爱事业与热爱学生结合起来
26.伦、理二字在中国古代很早就已出现,古人之伦主要是指人际关系.
27.“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句话出自《论语》。
28.主体对人对事要一视同仁,适用同一个规则或标准,这就是对等。
29.教师公正的核心是对学生的公正
30.从伦理学的角度看,教师要公正地对待学生,首先是要真正尊重和信赖学生
31.据说美国杜鲁门总统的成功与当学生的时候赢得英文教师布朗小姐的爱吻有关,这说明教师的仁慈对学生学习具有激发努力学习动机作用
32.中国人有句俗语说,“师生如父子”,这句话的真正内涵是教师对学生既有像父母一样的关爱,却没有像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样的偏爱
33.人们面对利害道德主体应该作到的事情就是义务
34.任何一个学生都是教师集体劳动的结果,也是学生集体劳动的结果。因此,教师的幸福具有集体性
35.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义务形成的最后和物质的基础是社会存在
36.按照英国现代伦理学家罗斯的分法,我们日常生活中能够看到的普遍的常识性的(理所当然的)义务,例如忠诚、赔偿、感恩等属于显见义务
37.教师在履行教育义务的活动中,最主要、最基本的道德责任是教书育人
38.认为人都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这是孟子的观点
39.教师的职业生活中所有的人际关系都需要用哪两项原则去处理公正、仁慈
40.教师公正的特点包括:教师公正的教育性、教师公正主体的自觉性、教师公正实施的实质性
41.公正必须具备的特性有三条,即:对等性、可互换性、最终价值判定的依赖性
42.教师道德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教育性、自觉性、整体性
43.公正的内涵丰富,可以有不同的划分。从公正的性质上看,公正可以分为报偿性公正、惩罚性公正
44.下列是孔子关于仁的解释和论述的包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行五者于天下者,为仁矣
45.教师幸福的几个主要特点是:教师幸福的精神性、教师幸福的关系性、教师幸福的集体性、教师幸福的无限性
46.教师幸福的实现需要两个方面前提条件,即:狭义幸福能力的培养、广义幸福能力的培养
47.要作到教育公正,教师在实践教育公正目标上应当注意自觉进行人生修养、提高教育素养、正确对待惩罚的公正、作到公正与仁慈的结合
48.教师公正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十分重要。这一重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对学生个体、对学生集体
49.为什么需要仁慈原则仁慈是伦理的基本原则、仁慈是公正的延伸与补充
50.下列有关幸福和幸福感论述正确的是:幸福是人的目的性自由实现的一种主体生存状态、幸福感是对这一主体状态的主观感受。
三、简答与论述题
1、简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答: 1.依法执教2.爱岗敬业3.热爱学生4.严谨治学5.团结协作6.尊重家长7.廉洁从教8.为人师表
2、结合自身体会,谈谈如何正确理解和逐步培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答:(1)依法执教,就要要求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依法执教的途径和方法:在"教书"实践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的方针和政策;在"育人"的实践过程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教师执教的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它的强制性。要认真、踏实地做以依法管教、依法行教、依法保护教师、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2)爱岗敬业,就是要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教师爱岗,重要的是要热爱教育工作,积极从事教育,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既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又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规范,还是教师道德的灵魂。它鲜明地表达了教师职业道德的服务宗旨,指明了教师道德行为的总方向。教书育人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教书离不开育人,育人不能没有教书,因此,每位教师要做到爱岗敬业,必须牢记教书育人的要求,并且掌握教书育人的正确途径和方法。首先,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教书育人;其二,要结合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其三,要运用第二课堂的活动来激发学生的兴趣,开阔学生的视野,增长学生的才干,锻炼学生的思想和品质;其四,教师要深入学生之中,与学生交朋友,沟通心灵,引导学生全面健康地成长。(3)热爱学生,教师热爱学生也称教育爱,一般是指教师对学生的一种自觉的、纯洁而真挚的、普遍而持久的爱。它是教师的一种高尚和积极的情感,具有丰富的内容和要求。教师对学生的爱既不能溺爱,又不能宠爱,而要掌握以下正确的途径:要加强研究,建立正确的爱生模式;要加强学习和修养,努力提高自己爱学生的综合素质;要向学生学习,从中吸取爱生的动力。教师热爱学生的方法很多,这里介绍几个主要方法:①爱而不溺,严而有格;②尊重信任,循循善诱;③公平公正,一视同仁。(4)严谨治学,是指教师在求知和传授知识和学问的过程中要做到严密谨慎、严格细致。人民教师要做到严谨治学,必须牢记以下要求:①刻苦学习锲而不舍②要将"刻苦"与"严谨"相结合③学而不厌做到"三勤"(5)团结协作,是指人们为了集中力量实现共同理想或任务而联合起来,相互支持,紧密合作。教师做好团结协作的方式和方法:①谦虚为怀自知之明②严以律已,以诚待人 ③相互帮助通力合作 ④学习先进共同提高 (6)尊重家长,教师要想出色完成教书育人的任务,必须与家长加强联系和沟通,联系和沟通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尊重家长。方法有:①主动联系及时沟通
②听取建议积极配合 ③平等待人尊重而不迁就 ④宣传教育科学改进教育方法 (7)廉洁从教,是指教师在整个从教生涯中都要坚持行廉操法的原则,不贪学生及家长的钱物,不贪占公共和他人的钱物,不染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贪、贿、欲等恶习,始终以清廉纯洁的道德品行为学生和世人作出表率。廉洁从教的要求我们:①坚守大义,不取非法之利②廉洁自律,不坠秽污俗沼之中 ③公正从教,以廉明维护教育公正。(8)为人师表,是指教师要在各方面都应该成为学生和社会上人们效法的表率、榜样和楷模。为人师表是师德规范的重要内容,是教师从教的前提和基础,对学生、对教师、对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教师要认真实施这一职业道德规范,必须牢记它的具体要求。①做优秀品德的垂范者②做高素质的教育者 ③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 。
3、班主任张某以加强班级管理和严肃校纪班风为由,在班级制度中作出了如下规定:学生上课迟到一次罚款1元,旷课一次罚款2元,不按时完成作业罚款3元,损坏公物罚款10—200元,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罚款20—100元。班里的一些同学已相继向张某缴纳了罚款。请分析张某的行为是否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
答:张某的行为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不得罚款。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做到依法执教。现实中,不少教师沿袭了旧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手段,在从教过程中,自觉和不自觉地侵犯了青少年学生的权益,出现了违法、犯法的现象,反映了不学法、不懂法、不执法的问题。如:教师随意批评、责备学生;教师采用各种方式体罚学生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并进一步阐述:"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教育是兴国之基础,强国之支柱。教师从事教育工作,首先要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依法行使教书育人的权力,履行教师法定的职业义务和职业责任,以实现依法管理教育事务,保证教师在教书育人的活动中依法进行,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教育的使命是提高人的素质,教育的根本任务和主要功能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教师职业劳动任务是教书育人,对人进行素质教育。教师只有做到了依法执教,才能更好地为国家培养依法治国的人才,才能迅速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我国现有1000万教师大军,他们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宝贵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全国的十杰教师和师德典范。但是,还相当数量的教师法律意识不强,既不学法,又不懂法,更不执法,有的帮学生考试作弊,有的诱导学生看黄色书籍、黄色录像,有的采用各种体罚学生的方式等等。都说明这些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还较淡薄,必须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教育法综合试题
一、填空(每题2分)
1.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杂费)。
2.在我国,教师节是每年的(9月10日
3.在我国,各级师范院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4.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6.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7.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
8.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正)
9.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0.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1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的制度。
13.普通高级中等学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14.中小学校长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取获“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15.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16、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7、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18、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19、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20、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影响)执行。
2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职务评聘、晋级的必备条件之一)
2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的申诉,由其所在区域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受理。
23、《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2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5、刑法是规范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判断题
1.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小学不超过六小时。(√)
2.《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除收取杂费、借读费之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教育督导暂行规定》规定,教育督导分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检查,由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督导机构的决定组织实施。(√)
4.《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五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6.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7.在我国,允许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8.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9.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都应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10.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有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11.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12.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任教无须使用期。(×)
1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4.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15.所有学校都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教师。(×)
16.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17.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即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
18.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必要时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19.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和其他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可以区别对待。(×)不受歧视
20.非经审定的教科书,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使用。(×)
2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得相互通用。(×)
22.中小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3.社会力量可以举办宗教学校。(×)
2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取得法人资格,独立承担办学责任。(×)
25.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三、简答与论述题
1、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答: 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2、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
答: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答:(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 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应负刑事责任。
5、某中学因为学生李某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可以吗?
答:不可以。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用什么方法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什么?
答: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分哪几个阶段?  
答: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答:(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答:(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答:(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义务?
答:(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采用什么方法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题
1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答: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答: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8、 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答: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19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答;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20、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答: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21、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答: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22、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23、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24、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小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 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请问: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的爸爸都违 反了哪些规定?
答: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法律规定,女孩和男孩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歧视女孩。小芳的爸爸让小芳中途辍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听了老师的话应当让小芳赶快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如果不改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25、王力是一个15岁的初中生,她总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就想到一家餐馆去打工赚钱,可是,她又听别人说,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被雇用的。请问,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为什么?
答;后一观点是正确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生活;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26、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送回教室。 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请回答:你认为校长批评的对吗?班主任和涛涛同学应该怎样做呢?
答:对。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的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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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5 20: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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