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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山医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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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2 20: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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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专业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诊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医院成立于1974年,是卫生部国际救援网络中心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科大学微循环研究所泰安研究基地、山东省泰安慈善医院、中国烧伤创疡科技中心泰安医院、山东省急诊医学培训中心、山东省康复医学培训中心所在地。
医院占地面积14.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开放床位810张。现有职工1468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24人,硕士、博士研究生40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省级中青年学术骨干、重点科技人才3人。设有43个临床科室、14个医技科室。老年病科、影像医学、癫痫诊疗中心为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等9个科室为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烧伤科为泰安市医学特色专科。
二、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所属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高级岗位1人,中级岗位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热爱卫生事业;
5、年龄在45周岁(196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学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至9月27日。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能按时毕业;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2013年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影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的取消该岗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心理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核体检领导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教师黄教师联系电话:0538-6236412,842130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卫生厅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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