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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2013年选聘职教中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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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2 21: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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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引进高素质、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加快阜平县职业教育发展,经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选聘采取考察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公正,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聘方法、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与考察、考核(试讲)、体检、公示、择优审批录用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选聘岗位:公共关系1名,文秘1名,计算机网络服务1名,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2名,网页制作1名,数学2名,语文2名。(详见选聘岗位公告表)


  (二)选聘名额:10名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识和理论水平,能胜任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分配; 


  3、学历条件: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高等院校本科二批以上学历毕业生;


  4、各专业应聘教师允许到岗后再考取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硕士生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聘用,博士生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可直接聘用,如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可安排家属工作;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2月21日9:00-2月28日17:00


  (二)报名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平县政府大院前楼四楼)。


  (三)报名时带以下材料:


  1、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应聘志愿,交近期同版免冠二寸照片3张。同时在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学历公告。如果查询不到不能报名。


  2、应聘人员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如出现岗位空缺,到人才市场或学校寻聘。


  六、待遇


  合格应聘人员,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纳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按保人社发【2011】70号文执行。

  新聘用人员须在我县工作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具体情况请咨询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 0312—7225262、 0312—7892152

  监督电话: 0312—7221235、 0312—7221379

  阜平县选聘教师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二月十六日

选聘岗位公告表

选聘岗位

拟聘人数

专业资格条件

公共关系

1

公共关系、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

计算机网络服务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公告管理工程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系统维护、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图形图象制作、互联网应用技术、通信技术、教育技术学、公告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网页设计制作、网站设计、网页设计与网站开发、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公告管理与公告系统

网页制作

1

文秘

1

文秘、文秘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秘书学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2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会展经济与管理、市场营销

数学

2

数学、应用数学、数学教育、基础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物理教育、生物、生物教育、公告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应用物理学、生物科学、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生物公告学、会计

语文

2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

 


附件2: 

选聘量化积分办法

    1、学历:本科3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5分(限全日制学历)

2、技能证书: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师6分、高级工4分、中级工2分。

3、技能大赛获奖(本专业技能大赛):参加国家级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8分、6分、4分;参加省级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6分、4分、2分;参加市级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3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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