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
政治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服从安排并适应应聘岗位要求;在大学、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受过处分。应聘思政教研部、政治
辅导员须为中共党员。
(二)学历职称条件
1.新进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外语、
体育、航海、文化艺术等学科专业教师和政治辅导员基本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航海类专业可根据需要接收全日制本科层次并持有船长、轮机长资格证书人员。
2.新进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航海类专业实验室可根据需要接收全日制本科层次并持有大副、大管轮资格证书人员,校医院临床医生可接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全日制本科生,口腔、放射、检验岗位可接收具有执业资格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3.第一学历:除校医院口腔、放射、检验岗位外,第一学历须为二本及以上本科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博士点学科的专任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须为985、211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
(三)年龄条件
1.应届博士学位应聘者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海外博士、博士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2.应届硕士学位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除国内外高端人才和学校紧缺专业外,教授应聘者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教授不超过45周岁。
(四)专业条件
1.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或相关。
2.应聘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须为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须为全脱产博士。
(五)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