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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县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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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22: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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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足县教育局招聘简章
          (主要是大足第二中学校)
大足第二中学校网址:http://www.dztjb.com/
大足县第二中学校岗位需求:美术一名,音乐一名,体育(篮球)一名,心理学两名。
大足区
2012
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
www.cqhrss.gov.cn 2012-11-15 15:00:00

  
大足区
2012
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
2006
44
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
2011
32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大足区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35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大足区
2012
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
1
)。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
5
周年以上;

  
7.
报考学校岗位的(职教中心的机电、市场营销、财会岗位除外),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8.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区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
2013
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⑩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1.
报名时间:
2012
11
26
11
28
,上午
9:00
12:00
,下午
2:00
5:00

  
2.
报名地点: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大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11
室(大足二中斜对面,宝兴派出所旁)。

  
3
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
2013
年毕业生凭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
A4
纸)各
1
份,近期
1
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2
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和委托材料。岗位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
2
)。

  
4.
资格审查。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5.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
1
2
1
3
(具体见《一览表》)。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
领取《准考证》:考生于
2012
12
7
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
108
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一)
公共科目笔试

  时间及地点:初定为
2012
12
8
(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基础知识》,总分为
100
分。

  (二)专业科目测试

  时间及地点:初定为
2012
12
8
(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测试科目及分值:具体内容详见《一览表》,总分为
100
分。 

  备注:经开区文化馆舞蹈、美术、影视和音控
4
个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与面试合并,采取实作方式进行,分值
100
分,测试时间与面试时间一致。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
7
天后在大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考生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
)
一楼和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
108
室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其他复习资料自行准备。

  (三)面试

  面试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笔试有
1
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
1
2
1
3
的比例(详见《一览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
60
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讲课或技能操作(详见《一览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面试分值
100
分,其中面试方式为讲课和技能操作的岗位,讲课和技能操作各占
50
分。面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
60
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
60
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专业科目测试与面试合并考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
=
公共科目成绩×
50%+
(专业)面试成绩×
50%

  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
=
公共科目成绩×
30%+
专业科目成绩×
30%+
面试成绩×
4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
1
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
25
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19
号)要求
,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
2003
37
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
2006
68
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3
年毕业生在
2013
7
31
日前
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报考学校岗位的
2012
年及以前毕业生,在
2013
7
31
日前
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报考学校岗位的
2013
年应届毕业生,应在试用期(
2014
9
30
日前
)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大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lbj.dazu.gov.cn/
)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23
43780636

  

  附件:

  
1. 2012
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xls

  
2.
同意报考(工作经历)证明
.doc

  
3.
大足区考试报名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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