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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度初级职称人才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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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23: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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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学校教学、科研任务的需求,经学校研讨决议,2012年度面向海外外公开招聘从事教学、科研任务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初级职称人才,诚邀出色人才加盟西南政法大学。
一、招聘岗位及联络方式
招聘岗位以及各学院联络方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度初级职称人才、青年教师岗位需求表》(附后)。有意者请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度初级职称人才应聘请求表》(附后)并直接联络相关学院或人事处。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开阔的视野、较强的前瞻和预见才能,能敏锐掌握本学科范畴国度战略需求和国际前沿学科开展态势;
(二)具有必然的召唤力,能吸引、凝聚一批优秀人才,组织并指导创新团队展开科学研讨;
(三)应取得国际外本学科排名前十位的大学或海内著名大学博士学位,正在掌管承当国度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具有丰盛的学术研讨效果;
(四)年龄普通不超越4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待遇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初级职称人才
1.优先布置研讨用房;
2.提供科研启动费若干、安家费若干;
3.提供购房或租房补贴若干;或在学校有房源时提供一套学校教师住宅小区商品房购置权;
4.其配偶需求安顿的,依照学校有关规则予以安顿;
5.到校后岗位依据需求布置,薪酬待遇、任务义务按合同或学校岗位聘任方法确定。
已取得博士生导师资历者,到校后按顺序认定其资历;未取得博士生导师资历者,如所调退学科有博士学位受权点,且契合我校博士生导师任职条件者,可由学校依照必然顺序予以确认。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初级职称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若干,安家费若干;
2.依据任务需求和实践业绩,聘任相应岗位,岗位津贴按学校相应规范执行;
3.提供房租费若干。
(三)夫妻单方同时契合人才引进条件并同时引进的,待遇可适当进步,详细待遇经过合同予以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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