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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平市教育局2012年招聘50名幼儿教师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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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09: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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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市直示范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幼儿教师共50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或党纪政纪处分;

  3.全日制中专以上幼教及相关专业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

  5.高平市户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6日至1994年8月6日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凡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版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已参加工作的须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2.报名时,要同时选择讲课的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

  3.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名额的3倍以上(含3倍)方可进行考试,不达3倍的,将按比例对招聘名额进行调整。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高平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

  报名地点:高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10日。

  五、考试

  考试采取基础知识考试和教学技能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基础知识考试

  基础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 60分为合格线(含加分)。考试内容包括:《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知识。

  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招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教学技能测评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教学技能测评对象)。

  (二)教学技能测评

  教学技能测评采用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其中讲课分值为7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30分。

  1.讲课

  采取面向评委讲课的形式。备课90分钟,讲课15分钟。

  ①讲课重点:综合素质、活动设计、教态、教学方法、活动重点难点、教学内容、教具、普通话、教学效果。

  ②讲课内容:幼儿园多元智能活动开放课程大班教材。

  ③评分标准:依据幼儿园教学要求制订评分标准。

  ④评分办法:评委依据统一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的平均分为讲课成绩。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声乐、钢琴、舞蹈。分值为每项10分,每项时限3分钟。以上三种技能考试均为自选内容。

  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每半天公布一次。

  六、加分

  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3年内(含3年)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8月6日。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笔试总分中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项,最多不能超过5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基础知识考试成绩×60%+教学技能测评成绩(讲课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由于成绩并列造成超出招聘名额的人员,考试、测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计算,择优确定。如再次出现并列,教学技能测评成绩高的优先确定。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考核与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全面考核,因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平政府网站、《高平新闻》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与管理

  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高平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审批表》(一式四份)。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局批准,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人社局和政府办公厅组成考核组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人社局、政府办公厅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56—5222049   0356—5221904  

  网    址:http://www.sxgaoping.gov.cn
      http://www.gprc.com.cn


                      高平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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