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 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 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 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 11月 1日9:00至2012 年11月 30 日16:00。 报 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也可以通过邮寄简历或发电子简历的方式报名。(电子信 箱:qdrlzy728@163.com地址:齐齐哈尔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 生可在2012年 11月1 日9:00至2012年 12月1日12: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四、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公布。 五、考试、考核时间: 现场确认后通知具体考核时间。 六、考试、考核办法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测试。 七、体检 考核合格后,由人事处按规定时间组织体检。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天。 九、相关待遇 聘用博士研究生每月学历补贴1000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2万元、文科1万元,服务期8年;学科、专业急需人才、学术有较高造诣者,相关待遇可面议。 十、聘用 (一)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二)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十一、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范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2)2738337 2738728 网址:http://www.qqhru.edu.cn/,电子信箱:qdrlzy728@163.com 地址:齐齐哈尔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 邮编:161006 十二、本方案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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