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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南学院2012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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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 21: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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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的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座落在郴州市王仙岭生态公园东,占地1470余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是一所以师范、医学为主,涵盖文、理、工、管、经、法等多学科的综合院校。现设有16个系、4个教研部,3所附属医院,33个本科专业,3个专科专业。学院位于享有“天下第十八福地”之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前临宽阔笔直的郴州大道,后倚风景秀丽的王仙岭公园。校园幽静典雅、绿色成海、景色怡人,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水乳相融,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为求学治学的理想境地,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学院交通十分便捷,武广高速铁路、京广铁路、京珠港高速公路、107国道等纵贯郴州市区,北上长沙、南下广州最快仅1小时的行程。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建设与发展,确保教学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学秘书及行政、图书管理人员共计69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由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事宜。学院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与要求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规范与分类要求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注重计划管理,优化结构,按岗聘用;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自觉接受学院纪委监察室的全程监控。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它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南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8月1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本科学历学位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直接到湘南学院人事处(王仙岭校区)3309办公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填写好的个人简历、《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电子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的电子材料)以邮件方式投递到招聘邮箱:xnxyrsc@126.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分批进行,所有被通知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时须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但个别紧缺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教(含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包括课堂试(含面试)教成绩和科研论文成果量化分两部分,其中课堂试教(含面试)成绩占90%;应聘人员的科研论文成果按照标准予以量化打分并按一定的权重计算后进入应聘总成绩,科研论文成果量化分占10%。
  课堂试教(含面试):课堂试教(含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2)应聘实验员岗位:采取试教(含面试)、实验操作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含面试)和实验操作各占总成绩的50%。
  试教(含面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课堂试教(含面试)。课堂试教(含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实验操作:参加试教(含面试)人员全部参加实验操作考试。
  (3)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为专业知识或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要试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所有应聘者除了参加应聘岗位考试,还须参加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凡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考试时间:具体考考试时间资格审查后采用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
  (五)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六、公示
  根据试教、面试及心理健康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人员所签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被聘人员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待遇:学院给予安家费等12万元(如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配偶工作,则只发放安家费3万元),科研经费4至5万元。其他工资等待遇按学院副教授七级标准发放。
  邮寄地址:湖南郴州湘南学院人事处(王仙岭校区)
  邮箱地址:xnxyrsc@126.com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2653032
  联系人:曾老师、曹老师
  湘南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日
附件 1 湘南学院 2012 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doc
http://rst.hunan.gov.cn/web/rltzww/zwgk/sydwrczp/201207/P02012070240472312708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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