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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余庆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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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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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 2006〕4号)和《遵 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教师实施办法》(遵市人发[2008]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 招聘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 、按照所报考学科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3、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聘用上岗。
二、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高(职)中教师 8名、初中教师27名、小学教师40名、幼儿教师8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及要求详见《余庆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报考高(职)中、初中教师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为中专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即出生地属余庆县)。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年龄在 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 、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具备的其他条件;
6、外县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和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育系统新增教师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余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并负责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2年7月3日——2012年7月9日,每天报名时间08:30——17:30。
    2 、报名地点:余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3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 、 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2012年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若认定部门还未颁证,须有该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并 附证书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 位。考生报名时需交考务费150元。
    5 、报名时,考生应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申请,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申请的,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于 2012年7月19日08:30——17: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两部份合卷,总分 100分)。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由县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公示成绩。
1、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高(职)中教师岗位为报考学科的现行高(职)中教材内容;初中教师岗位为报考学科的现行初中教材内容;小学教师岗位分别为报考学科的现行小学、初中教材内容(小学部分占 80%,初中部分占 20%);幼儿教师岗位考现行幼儿园教材内容及幼儿教育的相关知识。
    2 、笔试时间: 2012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3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
    1 、根据报考相同岗位学科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低于1:3的调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数(笔试总成绩0分的不列入计算面试人数的基数)。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 、 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考生说课准备时间 30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成绩为100分。
3、面试时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4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 、考生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 试结束后的 5个工作日内,县招考办将考试成绩在余庆教育网和余庆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5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 列入体检对象等。体检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
七 、体检
体 检必须在招考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该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余庆县招考办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余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在该岗位(学科)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考办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体 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工作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核(政 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该岗位(学科)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政审)。每个岗位(学科)只递补一次。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四)截止到 2012年7月31日17:00前未能提交学籍档案材料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递补人员再有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公示
经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余庆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县教育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聘用
对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 3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无教师资格证人员,上岗后两年内必须申报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工作同时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招考简章由余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余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2—4623388(人事部门) 4623511(教育部门)
监督电话: 0852—4706018(纪检部门)
    0852 — 4620963(余庆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室)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www. zyrs.gov.cn
余庆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 www.yuqing.gov.cn/
余庆教育网网址: www.yqjy.gov.cn
附件: 附表2012 年县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http://www.zyrs.gov.cn/upfile/1/2011/06/2715284930720.xls
余庆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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