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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安徽省泾县教体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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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17: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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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泾县教体系统部分学校拟公开招聘 25名紧缺学科教师,其中安排3个 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岗位、职数、具体条件
2012年度泾县教体系统部分学校拟公开招聘教师 25名,其中宣城市工业学校17名(文化课教师4名,专业课教师13名);泾县中学3名;泾县第二中学5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职数、具体条件详见《2012年度泾县教体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以前至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 2012年度泾县教体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 2012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通过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xcrs.gov.cn)数字泾县(www.ahjx.gov.cn)、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xrs.gov.cn)、泾县教体信息网(www.ahjxedu.com)等网站统一发布。考务等其他相关信息 将陆续在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体信息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
1.报名时间: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时间为 2012年7月8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谢园路县政府大楼 102室)。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 1)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2年泾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 2)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
( 3)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两份),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两份)。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社会各类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 各科“成绩单”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同意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证明。报考宣城市工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数控、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工与电子电器、舞蹈、计算机网络应用或影视后期制作、建筑、幼儿教育、制浆造纸工艺)暂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否则调整到非教学岗位工作。
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师需提供由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 4)其他能够体现专业水平的有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 5)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费用每科45元/人,共90元/人。低保户家庭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户口本可免除笔试费用。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5.其它:
(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每一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紧缺学科教师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未达到此比例的, 经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研定,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可放宽到2∶1(面试也参此比例)。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原则上将 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将通过网站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且资格审查已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处改报其他 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考手续,逾期未办的视作弃权处理。
(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 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证明或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 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 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于报名时申报加分事宜。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 政策。
(三)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
1 、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a.涵盖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县情等方面;b.计算机相关内容,要求掌握计算机技术和基 础知识;c.作文,作文主要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 2012年7月25日上午,公共基础知识(8∶00—— 9∶30),教育基础知识(10∶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成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教育基础知识》成绩×60%。
考生于 7月23日-24日在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 50分。笔试合成成绩未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
面试人数依同职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 3∶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1.文化课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方法为临时抽定课题、统一时间备课、抽序试讲。
2.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分试讲和实践操作考核两个环节,两个环节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讲的方法为临时抽定课题、统一时间备课、抽序试讲;实践操作考核(实机或实景操作)的具体办法见面试前网站公告。
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成绩 =试讲成绩×50%+实践操作考核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总成绩合成
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 5∶5 的比例合成;报考宣城市工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总成绩 4∶6 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方法:
体检与考察人数依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 1∶1的比例确定(若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依照《教育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依照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2.体检标准和程序: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皖教师〔 2011〕1号文件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 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 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考察(含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含资格复审),由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 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 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从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规定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招聘每个环节的结果,均通过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泾县教体信息网等网站公示 3天,其中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员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 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的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首次聘用合同期 限为五年。
因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 2012年毕业生到签订聘用合同前未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规定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不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县公安、教体部门协助领导组办公室做好报名、考务等相关工作,县保密部门对涉及保密的环节进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人事、 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 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诚实守信,凡作弊或提供假材料者,一律按零分处理或取消应聘资格。
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563-5102721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经事宜由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3-5102637
泾县教育体育局: 0563-5023490
附 : 2012 年 度泾县教体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doc
http://www.jxrs.gov.cn/News/UploadFile/201262714421664.doc
                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 O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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