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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偃师市2012年招录部分初、高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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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19: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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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部分学科教师急缺问题,满足我市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偃师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2年5月由市教育局会同监察局、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到河南师范大学和洛阳师范学院,通过试讲面试的办法择优招录50名初、高中教师(其中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工作原则
招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透明、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录范围和对象
国家重点(211工程)师范院校和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2012年应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1、与招录专业一致的师范类毕业生,且能于2012年7月底前顺利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对应专业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者。
2、地理物理生物历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生源紧缺的,可招录非师范类毕业生,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录专业相一致,且能于2012年7月底前顺利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相应专业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录专业及计划
本次招录初、高中教师共计50名,其具体情况如下:
招录高中教师30名,涉及11个专业。具体情况是:语文5名,数学3名,英语4名,物理3名,化学4名,生物3名,地理2名,历史3名,政治1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1名。
招录初中教师20名,涉及8个专业。具体情况是: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5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3名,历史2名。
四、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具有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四)截止2012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七)中共党员、学生会干部、具有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录考试工作考场设在河南师范大学和洛阳师范学院,即招录高中教师安排在河南师范大学进行,招录初中教师安排在洛阳师范学院进行。其具体安排如下:
1、河南师范大学报名时间:2012年5月16日至18日。
洛阳师范学院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至25日。
2、河南师范大学报名地点:平原楼108室
洛阳师范学院报名地点:1号教学楼1楼就业中心
3、报名办法: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明(均含层次、专业证明)、就业协议书原件、1寸彩照2张以及中共党员、学生会干部等相关证明(证件),按照公布时间要求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偃师市招录教师应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后,进入试讲程序。
4、报名人数与相应职位计划数比例不少于3:1,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直至达到3:1比例为止。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2012年7月底,录用时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相应专业及层次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不予录用。
5、此次招录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地理、物理、生物、历史专业非师范类毕业生有意报名者,请提前电话咨询,根据需要再到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吉老师13592009566蔺老师13838822166
(二)考试
考试共分两部分,即试讲(讲授微型课)和面试。试讲由专家评委在现行初、高中教材相应学科中随机指定一课,考生准备20分钟,讲授15分钟;面试在试讲结束后,由专家评委随即提问,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试讲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按90%权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10%权重计入总成绩。
河南师范大学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9日——20日,上午8点开始,下午2点开始,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洛阳师范学院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26日——27日,上午8点开始,下午2点开始,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双向选择确定人选
招录工作组根据考生成绩及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并与初步人选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就业协议。
若出现成绩并列,则按试讲成绩高者、具有高层次学历、中共党员、学生会干部的顺序,依次优先录用。
签约原则:1、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主要以该考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兼顾平时学业成绩和考生个人意愿。2、原则上签约对口专业师范类毕业生,个别专业师范类毕业生生源紧缺的,可签约非师范类,但必须专业对口。
此项工作安排在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进行。
(四)体检
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书,录用时连同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一并上交。体检按1:1的比例确定,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和向考生所在院(系)了解情况,掌握考生在校期间行为表现,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政审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合格者,即为拟录用人员。若有政审不合格者,按以上程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
2012年7月份,根据就业协议,经教育、人社部门审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体检报告书(体检表)和就业协议后,按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员,凡符合录用条件者,即录用。编制、人事、教育、财政部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六、安置及待遇
凡被录用人员,根据就业协议达成的意见,高中教师均安置到我市市区普通高中,初中教师均安置到我市乡镇学校,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我市同等条件人员的相关待遇。
七、招录工作纪律
招录工作在偃师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的指导下,在偃师市监察局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招录条件和程序进行,严禁私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专家评委应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评价,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招录的,除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招录责任人必要的纪律处分。
若招录时间及招录信息有变动,相关信息会在偃师市教育局网站和有关高校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379—67729156。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推荐: 洛阳偃师市2012年招录教师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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