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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通告(第201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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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5: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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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省属事业单位分类推进公开招聘工作要求,经主管厅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所有岗位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信息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目录》(附件 1 ,以下简称《招聘计划目录》)。
  应聘者可根据“招聘计划目录”有关内容,获得用于公布招聘过程和结果有关信息的网址以及反映意见建议、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三类: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或不限。招聘对象应为中国(大陆)公民,但不限定户籍。
  社会人员指报名时已经取得完全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履职需要,应届毕业生特指境内外普通高校按其学制情况,预计于 2012 年 8 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当年度毕业生。对象不限的,同时包括前两类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各项资格条件。具体指:
1 、年龄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例如,上限为 35 周岁的,如于 2012 年 4 月 12 日 报名,凡 1976 年 4 月 12 日 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者,可适当放宽。
2 、同时具备不低于《招聘计划目录》明确的“学历 / 学位”和“职称 / 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 、符合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 / 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科研论文等,结合招聘岗位职责需要进行判断。
4 、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 求。明确给予具备特定条件人员优先待遇的,在获得符合条件应聘人员报名的情况下,即可组织考试。
5 、资格条件各项目标注有“ * ”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条件”中相应要求执行。如“学历 / 学位”要求为“ * 博士研究生”,同时注明“ *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放宽到硕士”的岗位,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即视为符合条件。
  三、组织实施有关安排
  (一)实施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一周后,根据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实施完毕。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公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环节。按照直接考核方式聘用的,不安排考试。
  (三)信息公开
  在本公告基础上,结合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在《招聘计划目录》中明确的信息公开指定网站上公布相关的公开招聘信息和具体办法。
在公开招聘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和招聘结果均在该指定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应聘资格的取得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应聘尚空缺的招聘岗位。
    1 、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为主)、邮寄等方式报名。应聘者可通过《招聘计划目录》中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 、报名材料。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2 ),提供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如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二)应聘资格的取得
1 、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于报名表(附件 2 )上的应聘部门、专业或学科方向、岗位名称等关键信息缺失的报名申请,学院可以不予反馈。(请务必填写清楚)
2 、决定组织考试、考核。自公告之日起至少一周之后,根据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人员情况和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安排,研究是否针对具体岗位组织考试选拔或针对特定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
  全部招聘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试。
  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或者具有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也可不安排考试,改用直接考核的方式决定是否聘用。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
  (一)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面试 ( 试讲 ) 等形式进行。
  (二)考核
  考核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对入围人选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进行全面考察。考核结论作为研究决定是否聘用的依据。
招聘岗位如要求应届毕业生在用人部门进行短期实习的,应聘者应当配合,实习情况列入考核工作组成部分。
  (三)体检
教师岗位体检原则上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对所有入围人选的体检均不涉及乙肝检测项目。
(四)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 ??? 将在指定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人员的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人员聘用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如需约定试用期则应届毕业研究生试用期不超过 6 个月。
  (二)待遇
对于学院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安置、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另有专门待遇安排,具体可向人事处直接咨询。
  七、监督与咨询服务
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单位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按照招聘公告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受理应聘咨询,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
咨询:人事处 联系人:俞老师( 0571-88481824 )
杨老师( 0571-88481695 )
附件: 1.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路桥学院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目录
      2.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1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路桥分院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目录
用人部门
岗位名称
人数
招聘对象
年龄上限
学历 / 学位
职称 / 职业资格
专业 / 学科方向
其他条件
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
路桥分院
专任教师
1
不限
35 周岁
硕士研究生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方向
有企业工作经历、211院校毕业者优先。
张 老师:0571-88481675 杨老师:0571-88481695 邮箱:rencai@zjvtit.edu.cn
路桥分院
专任教师
1
不限
35 周岁
硕士研究生
中级
铁道工程或高速铁路工程方向
路桥分院
专任教师
1
不限
35 周岁
硕士研究生
中级
建筑钢结构方向
路桥分院
专任教师
1
不限
35 周岁
硕士研究生
建筑钢结构方向
路桥分院
专任教师
1
不限
35 周岁
博士研究生
公路工程方向
路桥分院
专任教师
1
不限
35 周岁
硕士研究生
桥梁工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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